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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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淳安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工作公告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1-02-22 16:16:20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从2021年3月1日左右开始,县委巡察组将对县委办、县人大机关、县府办、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对外合作与投资促进局、浙千置业集团、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等10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时间为3个月左右。同时根据省市部署,对县供销总社开展巡察“回头看”,时间为1个月左右。本轮巡察工作将牢牢把握政治定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两个维护”,聚焦“五个持续”,全面落实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县委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巡察期间,巡察组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精神,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检查以下四个方面:
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检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如法治建设、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立专门举报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同时,也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64832269。

中共淳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