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不受监督的权力是通向腐败的捷径。而监督也有内部和外部的不同,巡察工作就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巡察要起到刹风作用,就要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不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激浊扬清。
日前,杭州市委巡察组向14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亮出“问题清单”,昨日市委又召开了巡察发现问题交办暨整改工作部署会。从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看,可谓是秉笔直书,既客观反映了情况,又中肯提出了整改建议。比如,在向市规划局反馈时,巡察组就指出,其在项目管理上存在采购依据不充足、招标具有明显指向性、执行与监督未分离等情形,建议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在向市场监管局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该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三公”经费使用超标,还有违规发放有价卡券的问题,建议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要求。这样的反馈不回避、不护短、不遮丑,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发挥了应有的警示效应。
巡察整改,不能“纸上谈兵”。巡察期过了绝不等同是进了“保险箱”,“药方”开出来了,接下来就要“遵医嘱”进行整改。唯有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把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才能祛病强身、保持健康。从市委前六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不少是事关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例如,工程建设领域问题居高不下、招投标领域问题屡禁不止、公共资金管理问题易发多发等,这些问题仍然久攻不下,可见都是“硬骨头”,很难靠一纸通报便杜绝。不去下决心动真格,终究只能治标不治本。必须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达目的不收兵,唯此才能最大限度释放巡察反腐利剑作用,真正形成长久震慑力。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全面从严治党一刻都不能松。巡察不是一阵风,对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的整改处理情况,必须进行跟踪督促,追问结果,常“回头看看”,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既看整改了哪些问题,还看哪些问题没有整改,又出现了哪些新情况新问题。对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必须如实反映,严肃问责,避免把整改搞成“烂尾”项目。
“木受绳则直,人受谏则圣”,规范权力运行,要自律也要他律。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让党员群众知道改什么、如何改、什么时候改、达到什么目标,以公开促整改,以监督促落实。今年以来,杭州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这样才能把“最后一公里”打造成为“最实最优最强一公里”,使得巡察问题整改没有短板,不断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评论员 郑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