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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人干部”何福祥堕落轨迹:自恃功高,任性自取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7-19 09:06:23

“过去以我为荣,以我为骄傲,今天以我为耻,对不起大家......”站在被告席上,年已六旬的何福祥万分悔恨,本应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他,却因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即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熟人眼中,曾经担任过杭州市江干区丁兰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丁兰街道环卫站站长的何福祥有能力、有魄力,也肯吃苦,曾被评选为江干区劳动模范和杭州市优秀基层党支部书记,这样曾经的劳模,却忘记了“为官不易是本分”的道理,抱着“组织未给,自己取之”的心态虚列职工员额骗取公款,坠入了腐败深渊。


自恃“劳苦功高”国有资产变私人钱袋

据办案人员介绍,何福祥的发迹与堕落,都得从他2002年3月被任命为丁桥镇环卫站站长说起。那时,环卫站刚刚起步,只有六七名员工,何福祥自筹资金,敢拼敢干,一步步将其建设成了百余号人的企业。但在此期间,他也养成了刚愎自用,搞一言堂的行事风格,环卫站的招人、发工资、发奖金都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2015年10月,就在何福祥正式退休后几个月,江干区纪委收到了关于他的信访举报,反映其存在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对此,江干区纪委就信访举报中反映的问题线索立即开展了调查核实。


“我们到他所在的开户行、社保中心,都去查过,同时也到他所在的环卫站调取了职工相关的情况。”经过初步核实,调查人员发现环卫站存在着多发职工工资的问题。为何要多发,怎么多发,多发的钱又去哪里了呢?


原来,由于环卫工人流动性较大,环卫站工资发放的对象并不固定,多的时候有400多人,少的时候只有250人左右。这让何福祥觉得有空子可钻。2007年4月开始,他让环卫站出纳在制作工资表时,虚构了10个员工名字,每人800元工资,每月一共8000元。当年就套现75000多元,把现金套取出来之后存起来,可供随时取用。


“我付出那么多,双休日几乎没休息,拿一点是应该的。”最开始,何福祥还有所顾忌,但一想到自己多年的“辛勤付出”,便又觉得理所当然。第二年,他又让出纳虚增了6个假名字。


2008年,杭州市要求对保洁业务实行市场化运作,环卫站作为事业单位不能对外参与保洁业务的招投标。于是,环卫站出资成立了大强保洁公司对外承接保洁业务,何福祥兼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环卫站下拨保洁专项经费用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大强公司是国有企业,而何福祥则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钱袋,开始了疯狂的蚕食公款。公司一成立,何福祥就擅自决定将八名社会人员挂靠在大强公司里参加社会保险,由公司出资为其中的六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还为其中四人每月发放1000余元的基础工资。六年间,何福祥他们的工资奖金名义共套现87万余元,其中21万元给四名挂靠人员发放工资,其余均由何福祥个人占为己有。


何福祥能够如此顺利地卷走公款,离不开内部财务人员的配合。徐某是镇会计代理中心的会计,同时担任了环卫站和大强公司的会计工作,其工资奖金由会计代理中心发放。为了堵住徐某的嘴,何福祥通过环卫站和大强公司又给其发了一份工资和奖金,六年间共计42万余元。同时,他平常套现出来的钱,经常是整钱自己取走了,几万元的零头则由会计和出纳分了。


重金维持“大哥”身份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他在社会上喜欢以大哥的身份自居,请客吃饭永远第一个抢着去买单,逢年过节也是到处送礼,只为了别人多叫他一声大哥。”大量的公款,被何福祥源源不断地用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十八大后,正风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何福祥却仍不知收敛。2014年6月,有公司想承租大强公司一楼的门面房。何福祥明确要求对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上直接注明租金打入大强公司出纳的个人银行账户。


于是,两年的租金共计32万元全部打到了出纳的个人账上,何福祥已经分两次共取用了十万元,剩下的还来不及处理就案发了。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间,何福祥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51万余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498万余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590万元。三罪并罚,2017年12月29日,何福祥被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何福祥自认为劳苦功高,生活清苦,就费尽心机要补偿,临近退休捞一把,将手中权力异化为赚钱的工具。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当明白,手中的权力是组织赋予的,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为党分忧、为民尽责本是份内事,何福祥却私心作祟,以权谋私,曾经的劳模滑向了腐败的深渊,必然受到法纪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