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监察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新增监察对象有很大一部分是基层公职人员。如何强化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是值得重视关注的重要课题,今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严格遵循监察法的规定和原则,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延伸至镇村“最后一公里”,在全省率先开展区县(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将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效能转化为治理效能方面探出了新路子。
仲夏时分,烈日当头。走进杭州市萧山区闻堰街道黄山村韩家埭自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着,村干部孔爱琴、村民代表劳婷婷和现场评估人员,正在对农户房屋开展征迁补偿评估,一旁还有街道监察办主任张浩明和副主任周慧丽。两天前,有群众反映村干部与评估人员“交往过密”。虽然查证反映不属实,监察办的同志仍然专程为这事赶了过来。“监察员的提醒早一点,要求严一点,是对我们负责。”接受谈话的孔爱琴如是说。
“监督管理的对象扩大了,非党员村干部、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临聘人员……都在管理之列。”现如今,杭州市的乡镇(街道)多了一个监察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监察监督全覆盖在基层一线有了落脚点。
设立乡镇(街道)监察办
破解“最后一公里”监督难题
作为首批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城市,一年多来,浙江省杭州市边实践边探索,在制度改革转化为治理效能方面喝了“头口水”。
杭州市纪委监委在改革专题调研中发现,新增监察对象中的“基层公职人员”占比较大,基层权力“任性”、公职人员“微腐败”的情况仍然存在。2018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0起,问责处理309人。
与此对应的是,新增监察对象对基层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富阳区仅富春街道新增监察对象就有1179人,达到现有的2155人。直接由区监察委员会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客观上恐怕有点捉襟见肘。”杭州市富阳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监察法规定,乡镇不再设立监察委员会,只有通过县级监委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方式,让监督覆盖“最后一公里。”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张振丰说,严格对照监察法的规定,改革“趟到深水区”的思路逐渐明朗清晰。
对症下药狠拍“苍蝇”,监督“最后一公里”如何发力?对此,杭州市结合省纪委监委的工作精神和部署要求,加快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由区县(市)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
截止7月6日,杭州市下辖190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机构设立和人员任职工作,共任命监察办公室主任189名,副主任191名,监察员573名,其中专职监察员66名。
前不久,看到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的外墙上“低调”地挂起了“监察办公室”的“铭牌”,杭州市东新街道东新园社区戚雅芳表示,虽然不是党员,但监察办的设立就像多了一双眼睛监督,全部纳入监察后,社区干部在言行上更要以法律为准绳,加强自律自省。
根据规定,杭州市的派出监察办公室是区县(市)监察委员会派出的监察机构,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监察办公室对区县(市)监察委员会负责,接受区县(市)监察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在具体工作中可以结合授权范围采取一定的监督、调查、处置措施。
事实上,杭州市的监察触角向一线延伸还不止于此。据悉,杭州市正在“网罗”一批村(社)监察联络员,由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面向辖区村(社)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党代表、优秀党员、热心群众等,有条件的选聘1至3人担任联络员。
今后,这些联络员将作为基层一线的“廉情直报员”,承担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交办的工作,及时向监察办公室报告基层组织和干部中的苗头性问题或者违纪违法问题。“在聘用期内不符合条件的联络员,当然会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解聘。”杭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把监督挺在前面
当好基层“护林员”
“小区车辆随意停放没人管!”“停车证的发放没有登记、没有底数怎么行?”“停车费收了多少去了哪儿?”……7月初,杭州市江干区监委派出采荷街道监察办公室收集到观音塘片区居民不少“吐槽”。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以政府组织实施为主,群众呼声不能忽略,很可能背后就是干部作风、效能问题。”采荷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骆志坚随即带领同事,对停车管理模式、停车证审核发放等问题进行了多方查证了解,最终排除了相关人员徇私舞弊的嫌疑。
“但也发现管理上确实存在一定漏洞。”骆志坚介绍,街道监察办联合社区纪委对物业负责人田立群、保安队长陈全安进行了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其定期公开停车管理收费情况、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社情发布会,让社区群众及时了解支持停车管理工作。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首要职责,派出监察办公室直面基层群众,更要把日常监督抓紧抓实。”张振丰说,基层是大舞台,落实乡镇(街道)监察职责,鼓励和支持派出监察办公室发挥作用,能更大限度的调动基层积极性,创新和探索务实管用的监督措施。
在江干区采荷街道,监察办成立以后探索了“廉情驻点”监督法。按照每月一至两天的时间安排,街道监察办驻点“把脉”科室或社区的廉情动态以及作风效能情况,收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同时,还视情与监察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听取相关工作建议。近期已对街道党政办以及江汀、荷花塘两个社区完成驻点监督,发现梳理了社区居监会履职不够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记录不全等6大类问题,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意见建议13条,主动牵头解决问题5个。
建德市纪委监委要求派驻监察办公室将日常监督延伸到村民“触手可及”“抬头可见”的地方,在全市村民监督微信群中即时公开村级工程实施重点环节、扶贫资金使用、低保认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每月对村级财务流水账进行微信公开,推动村级监督透明化和全覆盖。
“现在针对基层一线非党村干部、临聘人员等原来‘监督使不上劲’的群体,监察办公室更多了一份底气。”建德市监委派出莲花镇监察办公室主任胡益标感叹,“监察真的做到全覆盖了!”
管住“任性”的微权力
让群众享受改革“红利”
“老百姓造房子不能是他们一支笔就说了算的,违规给人审批建房,这样的行为就是该罚!”谈起最近镇里干部沈国强违规审批某村民异地新建住宅而受到处分的事,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青山村一名大伯拍手称好。
今年初,黄湖镇纪委陆续收到群众举报,反映镇城建办工作人员沈国强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不正确履职的行为。
“虽然知道违建不可行,但想着村民建房不容易,就为他出主意,让他借助别人的建房指标办理审批手续。”事后,沈国强向监察办工作人员坦言,审批过程确实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
权力虽小,岂可任性?新近成立不久的黄湖镇监察办公室立即介入调查。最终调查发现,沈国强确实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法》履职的行为,7月12日,黄湖镇监察办公室根据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给予沈国强行政警告处分。
“凑巧”的是,这起案件正好是杭州市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全覆盖以后,全市派出监察办公室针对公职人员违法履职问题作出的政务处分第一案。
“监察办实施监察监督,弥补了基层党内监督不足。”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胡乃女认为,派出监察办公室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调查处置在一线,有助于提高效率,让问题解决在一线,基层群众看得见、感受到监督的力量,也凸显了监察办公室的独立性、权威性。
“向镇街派出监察办公室,解决了监督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实现了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陈擎苍说,下一步,围绕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监督力量分散等实际问题,杭州市还将派出推行监察办公室片组协作机制,按照“区域就近整合、有利工作开展”的原则,加强临近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力量整合,实现组团式监督,推动提高基层监察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