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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纪委关于落实省市决定勇当“五争”先锋为建设清廉杭州提供坚强保证的实施意见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8-10 09:04:58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定 扎实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省纪委《关于开展“八大行动” 为建设清廉浙江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要求,充分发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窗口、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中的重要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现就落实省市决定、勇当“五争”先锋,为建设清廉杭州提供坚强保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作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清廉浙江的战略目标,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出台《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对推进全省清廉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市委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在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上作出《关于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 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的决定》,发出了全面推进强基固本行动、全面建设清廉杭州的动员令,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定 扎实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为深化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的重要精神,深刻认识推进清廉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浙江和杭州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保障。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清廉建设中的职责使命,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强化履职担当,保持一流状态,锚定更高目标,拿出更实举措,为推进清廉杭州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坚决抓好落实

贯彻落实省市决定,扎实推进清廉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责无旁贷。省纪委第一时间在全省部署开展政治监督大护航、深化改革大攻坚、正风肃纪大深化、巡视巡察大联动、惩治腐败大震慑、精准监督大提升、社会共建大促进、锻钢铸魂大练兵“八大行动”,是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站在清廉浙江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立足于发挥纪检监察专责机关作用、自觉增强站岗护航责任担当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新时代我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省会城市的政治担当,带头落实好省纪委部署的正风肃纪反腐“八大行动”,自觉服务保障好市委“六大行动”,坚决贯彻好《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决定 扎实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好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主力军作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和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践行“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待,坚决落实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保持一流状态、追求一流水平、创造一流业绩,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地推动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保障清廉杭州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杭州篇章,为当好“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打造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窗口提供坚强保证

重点要在落实省市决定,勇当“五争”先锋上下功夫、求实效。

(一)站位争高,全力当好“两个维护”排头兵。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全面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切实做到政治站位高一层,思想认识深一筹,行动自觉进一步。一要紧紧围绕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精准发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更加自觉地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问责追责等每项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全市上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紧紧围绕打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精准发力。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精准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全面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动态分析研判,开展对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状况定期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协助党委(党组)有针对性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三要紧紧围绕保障市委“六大行动”落地见效精准发力。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问责曝光力度,坚决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全力保障市委拥江发展、“三化融合”、文化兴盛、改革攻坚、民生福祉、固本强基“六大行动”部署落实。

(二)担当争强,全力当好履职尽责排头兵。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做深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一要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统筹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执纪监督,深化政治巡察,加强和改进派驻监督,建立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切实提高监督质量。二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综合效果,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三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等新动向,严厉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对照“十种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四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坚决把存量进一步减下去,把增量进一步遏制住。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完善公众参与反腐败的保护和激励制度,坚决查处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行为。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基层各种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彰显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强决心,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

()实干争优,全力当好标本兼治排头兵。唱响实干最强音,坚持一手惩、一手治,惩中治、治中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市政治生态整体性提升。一要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突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健全主抓直管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二要推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聚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规范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管理,督促大力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督促严格国企和金融领域监管,督促规范司法执法权力运行,督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确保权力阳光规范运行。三要持续推进“社会共建”。督促全市各地各单位加强清廉机关、清廉乡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非公企业建设。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全覆盖,广泛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清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

(四)改革争效,全力当好深化试点排头兵。牢固树立“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精准把握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杭州实际,进一步探索创新、攻坚克难,为全省、全国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积累更多杭州素材。一要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在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坚决落实宪法、监察法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反腐败决策和执行机制,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政治生态研判、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协调机制。二要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分清纪法界限,既防止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制裁,又防止以刑事处罚代替党纪处分。建立健全内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体制机制,对所有问题线索均按照“四种形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案件按照刑事审判证据要求一个标准用到底。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完善监察机关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案件调查、移送、起诉、审判无缝衔接,使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体制机制运行更加顺畅高效。三要拓展延伸监察网络。推动监察工作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严格执行区县(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履职办法、片组协作工作指导意见、村()监察联络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完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监察监督网络。探索向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学校、医院等领域延伸监察监督工作,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五)队伍争先,全力当好全面过硬排头兵。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锤炼,着力打造全面过硬、始终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排头兵。一要提升班子领导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纪委常委会和监委委务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强信念、提能力、转作风、讲团结、严自律,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下属带好队伍。二要提升干部队伍执行力。加强干部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和“百千万”蹲点调研活动,加强专业能力大培训,强化岗位实践练兵,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依托“智慧杭州”先发优势,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清廉杭州”云平台,为纪检监察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三要提升内控约束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落实集体决策、制约制衡等内控监督机制,落实“五张清单一张网”,在全系统打造一张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的自我监督网。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行轮岗交流、回避、离岗离职从业限制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坚决扛起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好协助和监督的主力军作用。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把推进清廉杭州建设作为落实党章关于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精心谋划部署,全力推进落实。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既督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当好清廉建设的“施工队长”,项目化推进清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又要坚守自身职责定位,严细深实地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二)坚持分工协作。以系统思维谋划和推进清廉建设,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清廉建设全局协同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要切实加强与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同频共振推进清廉建设各项工作。不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既分工负责,将责任和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又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步调一致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严格督查问责。把推进清廉建设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工作,加强日常督查和年度抽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地各部门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及服务保障不积极、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对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力,在推进清廉建设中不研究、不部署、不落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

(四)凝聚共建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切实加大对清廉建设的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站及微信等载体作用,及时宣传和推广各地各单位推进清廉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建设的认同支持。加强经验总结和典型挖掘,强化工作交流和理论探讨,集纳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合力,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