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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建设“清廉村社” 推动乡村振兴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8-08-27 16:00:03

清廉乡村建设是扎实推进清廉杭州建设的重要环节。今年6月,杭州市富阳区根据清廉浙江、清廉杭州的建设要求,出台了《“清廉村社”建设实施意见》。该文件对富阳区如何深入推进“清廉杭州”向基层延伸,构建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提供了规划引领和实践指南。

强化阳光监管规范村级小微权力

8月中旬,富阳区新登镇上山村村委会主任汪小明一大早就带着村里的村报账员、村监委委员和村委会委员来到村里的一条河沟勘察。前几天下大雨,这条河沟的部分堤坝被冲毁,边上农田遭受损失。根据村民们的要求,村里决定对河沟堤坝进行修缮。

实地勘察、制订预算、报名抽签……整个修缮流程显得公开透明。“放在过去,这类限额以下工程全部由村里自行决定施工方,优亲厚友及随意增加工程量的现象时有发生,涉及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类的信访举报一直居高不下。”

汪小明告诉记者,为了堵塞工程漏洞,2015年开始,上山村所有三万以下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要求,同时建立由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报账员、村委委员等组成的四人核对小组,对工程预算、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全程负责。

今年以来,村级小额项目管理要求更加严格,一万元以内的工程都要求走规范流程。富阳区新登镇上山村党总支书记汪卫中认为,这样做虽然村干部的工作任务更重了,但有利于厘清职权、完善制度,减少直至杜绝群众身边腐败的发生,无疑是值得的。

不久前,上山村的村干部还集体签订了履职“六不”承诺书,并把承诺书张贴在村务公开栏。承诺内容包括:村干部不承建本村社发包的工程项目、不搭股参与本村社发包的工程项目、不违规承包本村社集体资源资产等。这项由富阳区统一部署的“六不”承诺制度,即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的细化和深化,也是阻断村社干部与本村社公共资源的利益输送渠道的具体行动。

严格执纪问责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健全制度体系,筑牢不能腐的笼子,同时还要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去年以来,富阳区纪委、区监委围绕区党代会提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巡察三年全覆盖目标,坚持“交叉巡察、重点巡察、巡察回访”相结合,对该区319个村社开展基层巡察。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富阳区纪委监委加大了执纪审查和问责处理力度,按照优先级原则快查、快处、快办,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进行责任倒查,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去年下半年,富阳区渌渚镇莲桥村的一起问责案就在村干部中引起不小的震动。区委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莲桥村原党总支书记孙某在建自家农居房的时候面积超标,立即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对超出的房屋面积进行拆除。同时,区纪委给予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为该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现任莲桥村党总支书记郑贤平被效能问责任处理。

红脸出汗才能排毒清瘀。这次问责警醒了郑贤平,也拉紧了村干部们松懈的监管神经。除了加大了对房屋违建方面问题的监管力度,对村里的应急工程建设,村干部们也都亲力亲为,亲自监督工程的进度和工程量,不让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

“从严治党从上而下,基层做的不到位,‘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不扎实、不解决,从严治党就停留在路上。”富阳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杨来斌表示,把从严治党管党落到基层实处,让“清廉村社”的蓝图变为现实,广大村社干部是主力军,因此如何引导好这支力量,增强他们“不想腐”的自觉性,发挥他们的作用至关重要。

为此,富阳区从夯实基层组织、加强队伍建设、常抓教育培训等方面着手,把履行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提升党员干部修养落到实处。如开展“最强支部”创建工作,明晰村级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提升村社干部的履职意识和担当意识;打造“领头雁”工程,提升村社干部竞技意识、战斗意识、合作意识,优化完善村社干部创业承诺制,形成良好的干事氛围;强化党性教育,将党的理论、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学习纳入村社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建立村社干部廉政档案,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小微权力”看似不大,实则一头连着党的政策,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下一步,富阳区将以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为基础,强化政府体系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权力的监督制约,护航乡村振兴、推动基层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