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杭州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召开全市防逃工作推进会,部署新时期反腐败防逃工作。根据中央追逃办要求,落实监察法规定,新增监察对象将全部纳入防逃体系。杭州市在监察体制改革前,行政监察对象为6.2万人,改革后国家监察对象增加到18.9万人,追逃防逃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
“防逃是一项常态任务,不扎紧防逃篱笆,追逃就永远是一场打不完的硬仗,不可能也打不了胜仗。”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追逃办主任张振丰说,杭州将坚持追逃和防逃两手抓、两手硬,既要全力以赴减存量,更要坚决遏制增量,切实扎紧织密防逃篱笆。
为打好追逃防逃攻坚战,杭州在防逃监管环节,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各级纪委监委主办责任,压实组织、人社、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工责任。
在防逃全纳管环节,杭州市将抓好新增监察对象防逃全纳管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分层、分级、分头落实好新增监察对象防逃全纳管任务,尤其是宣传、国资、卫计、教育等重点部门,要确保按照监察法的要求,将之前监管“盲区”的授权或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村(社)两委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全部纳管,确保全市所有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此外,杭州还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现有的防逃监督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公安等防逃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在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将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密集的人和环节,围绕“证、人、钱”加强监管督查,及时分析研判、发现和处理问题。
据悉,自2015年中央启动“天网”行动以来,杭州先后追回全国“百名红通人员”1人,涉嫌职务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6人,其中今年追回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