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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01-22 10:25:55

20181229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杭州市纪委“清廉杭州”官微权威发布,杭州市政府驻上海(深圳)办事处原主任楼杏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过去的一年,杭州市纪委监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反腐败斗争从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迈进。全年立案2495件,向司法机关移送113人,以实际行动宣示了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如磐决心。

 

靶向治疗 精准惩治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0181月,上城区房管局原局长骆云森因犯贪污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本以为退休就能平安着陆的幻想被彻底击碎。这也再次表明,任何胆敢践踏法纪红线的党员干部终将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924件,同比上升12.3%;立案2495件,党纪政务处分2356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88人、乡科级干部134人。移送司法机关113人。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77亿元。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担当作为,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持之以恒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擎苍说。

去年,杭州作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继续担负起先行先试责任,全面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在全省率先完成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组建挂牌,破解“最后一公里”监督难题,实现了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全市共对131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位列全省第一,治理效能逐步显现。市纪委监委出台监察留置管理办法等制度,探索实践混合留置,留置审批机制更加健全。制定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审查调查相关工作操作办法等配套文件,出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系列协作配合办法,有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监察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这一年,追逃防逃工作持续加强,追回职务犯罪外逃人员3名,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反腐败追逃防逃工作实现历史性突破。据统计,自中央“天网”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共追回包括“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在内的外逃人员7名。

 

铁纪守护民生 聚焦专项治理

全面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现在每个月都能拿到一千多的保险金了,郎迪锋骗了我的血汗钱,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以后生活怎么办……”富阳区大源村村民蔡某激动地说。

原来,她们交给村干部郎迪锋代为办理失地养老保险的钱款早被挪用,社保中心根本没有这位村民的养老保险账号。富阳区纪委监委收到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目前郎迪锋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村民的失地保险问题也顺利解决。

精准扶贫帮扶,事关民生大计。这一年,杭州市纪委监委聚焦精准扶贫攻坚战,开展扶贫帮困领域专项治理。市纪委监委组成五个督查组分赴所辖的部分区县(市)和对口帮扶支援的新疆阿克苏市、湖北恩施州、贵州黔东南州、衢州市衢江区等地开展专项督查,收集各类意见建议47条,发现各类问题37个,1名责任人员被留置审查。

这一年,杭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做好扶贫及帮扶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行为,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把严肃查办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帮困工作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问责追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扶贫攻坚任务顺利推进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铁纪护民生,“拍蝇”不停歇。西湖区双浦镇板桥村原党委书记张忠多次擅自违规挪用村集体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地面附着物补偿款,被西湖区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萧山区高悬巡察“利剑”,开展区委延伸巡察和镇街基层党风廉政巡查,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对45名村干部作出党纪处分,明显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这一年,杭州市纪委监委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涉农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坚决惩治基层腐败。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65起,处理202人,市纪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6起。

这一年,市纪委监委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组,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案件39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

在抓早抓小中体现严管厚爱

桐庐县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总站原站长徐君良因犯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被判刑后,桐庐县纪委监委随即召开案情通报会开展警示教育,期间共有12名县农林局干部主动交代问题、说明情况,退缴违纪违法款100余万元。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就是要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做好主动预防、提前预防。”桐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这些迷途知返、积极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真诚认错悔错改错的干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出路。

深化运用杭州市严重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和党员干部违纪典型案件警示录,在《廉政经纬》“清廉杭州”公众号等平台剖析典型案例,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不断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这一年,杭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监督执纪“啄木鸟”,护好党员干部“大森林”,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监督落在日常。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花大力气、下实功夫。杭州市把谈话函询作为一项“渡人”的工作,通过谈话函询激发对象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自我进取的内生动力。杭州市某区的2名区管领导干部在谈话后知耻后勇,因表现突出被推荐转任重要领导岗位。

谈话函询不能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杭州市纪委监委规定谈话函询结束后,有关材料及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视情况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进一步调查核实谈话函询问题,对不如实作出回复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富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建福在两次谈话函询后依然仍执迷不悟,向组织隐瞒事实真相,最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统计,2018年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420人次,同比增长8.9%,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0.2%18.5%5.5%5.8%,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