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大批致富能人在中国农村迅速崛起,他们积极介入农村基层政治生活,甚至主政村庄治理,形成了独特的“能人治村”模式。然而,近期发生于建德市大慈岩镇三元村的一起集体贪污案,在当地引起不小震动的同时,也揭示了这种模式面临的风险和漏洞。
“主要是由村中‘垦造耕地’项目牵出来的,数额不大,职务也不高,但三元村几乎所有的征地工作人员都参与了犯罪。”据办案人员介绍,该案件13名涉案人员,不仅有现任村两委班子成员,也有村民小组长和普通村民,反映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淡漠,对法律缺乏最基本的敬畏心。
而这起窝案的领头人,则是有着“能人治村”背景的村党总支书记刘树辉。
“能人威望”下监督渐失
“口碑不错”“能干事”“可惜了”记者在三元村打听了一圈,村民对于他评价最多的,是这三个词。
一直以来,三元村集体经济薄弱,选出一个“能人”带领大家致富成了村民们的共识。2005年,在外经商而且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刘树辉于众望所归之中当选为村党总支书记,当时甚至有人对他开玩笑说:“这个书记现在只有你能当,别的能当的还没出生呢。”
村民的信任,村干部的支持,加上不错的治理成绩,让刘树辉在村里威望日高,他渐渐不能正确看待村民的信任和手中的权力,说话做事“一言堂”的家长作风越来越严重。
“书记他决定的事情我们很难反驳,最多提醒。”三元村村监会主任告诉记者,由于慑于刘树辉的“威严”,村监会不仅没有履行监督职能,甚至沆瀣一气,一同参与违纪。
“十人小组”合伙蚕食征地款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村里一人独大的刘树辉也嗅到伴随着权力带来的金钱的味道。2015年,大慈岩镇“三元•檀村”垦造耕地项目经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批复立项,项目涉及三元村土地400多亩,财政补贴资金达1.1亿元。
垦造耕地,把不利于耕种的山地征收过来,更改为可以耕地的水田,本是一件利村利民的好事,但在刘树辉等人眼里却成了“发财”的机会。因为“山地改水田”项目,需要征用很多村民的土地,如果仅仅靠几名村干部,项目进度和效率都会受影响。于是,经大慈岩镇政府同意,三元村专门成立了一个“十人征地工作小组”,分片包干。
据刘树辉交待,所谓的“十人小组”就是各自然村的老书记、老主任、老村委,都是村老干部,还有村民代表、党员组成的一个十人工作组。他们对村里的细节情况,往往比现任村干部了解得更透彻,哪块地、哪块山是哪个农户的,一清二楚。
而实际上,这“十人征地工作小组”的成员却有着“尴尬”的双重身份:他们既是各片区征地工作的负责人,同时,他们又是被征地的农户,如果监督不到位,很容易造成“自说自话”。
而且,大慈岩镇对三元村征地款的发放采取的是预拨付形式,事后再进行审核监管。款项预拨付的人员只对所拨付钱款的使用合理性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并不审核。2016年3月,“十人小组”成员共同商量,通过虚增被征用的自留地面积的方式,共同骗取上级征地补偿款9.9万余元。
村里不监管,镇里不检查,征地的多个环节竟然集中在临时聘用的“十人小组”手里。不仅“十人小组”盯着这块“大蛋糕”,村班子成员也打起了征地补偿款的主意。2017年1月,原村党总支书记刘树辉等人虚构隔壁村兰溪市火炉山村村民为被征地农户,骗取补偿款。
刘树辉等人伪造了征地补偿资料,借用了农户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套取了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107万余元。钱款到账后,他们按事先商量,拿出其中的22万元以发奖金名义私分。村书记、主任、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和“十人工作小组”副组长每人各分得3万元,“十人工作小组”组长叶素玲分得4万元。
2018年3月,建德市纪委、监委对刘树辉等人涉嫌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2018年12月28日,建德市人民法院对刘树辉等13人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刘树辉、唐忠、叶素玲等七人因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潘进进、潘永祥等六人因犯贪污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在现实生活中,“ 能人治村”现象并不少见。他们往往因为有较强的能力和经济实力而得到村民和组织的信任,从而具有较高的威信。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因为信任不去监督,因为权威而不敢监督,久而久之,失去监督的“领头雁”也可能走上违纪违法的歧路。如何加强对“能人”型基层干部的监督,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