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现象仍然存在,少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尚未完全到位。”在点评淳安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时,杭州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华这样说道。汇报会上,朱华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4家单位共反馈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见13条。
党委(党组)每年向上一级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面对面报告,直击问题不回避。4月22日上午,市纪委常委会听取了滨江区、淳安县、团市委和华数集团四家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擎苍出席会议并并话。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和部分市纪委委员参加。
“评议意见中肯定成绩只有一段话,意见占了绝大部分篇幅,提出的意见见人见事,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杭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
“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方位、全系统、全过程的领导,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其中的重要部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擎苍说,要精准把握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在践行“两个维护”、做细日常监督、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正风反腐上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本级党委(党组)在责任网中居于中心和关键的地位,下级党组织就是一个个网格,无论是哪一级出了问题,这张网就有了漏洞。”陈擎苍说,在思想建设、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和问责追责上都要“严”字当头,精准把握抓好本级和管牢下级的关系。
在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党委(党组)就是“施工队”,书记就要当好“施工队长”,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抓具体、抓深入。每个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要多交流沟通、多补缺补位,做到相互负责、共同担责,精准把握“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的关系。
“四家单位党委(党组)和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杭州市纪委负责人在会上明确要求,整改落实情况请在3个月内向市纪委反馈,相关情况还将作为2019年度“大党建”综合考核的重点内容。
与以往做法不同,今年杭州市纪委采取“请上来”由市纪委常委会集中听与“走下去”调研走访实地听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了杭州市各区县(市)党委报告评议全覆盖。
市纪委会将各地各单位履责情况抄送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推进相关地区和单位进一步整改落实;有效发挥各地纪委和派驻(出)机构作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发现整改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力的,视情况开展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