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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9-12-02 10:28:04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5个市级职能部门,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区、县(市)联动抓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开门搞整治,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将分批公布相关集中整治成果,接受市民群众的监督与评判。日前,市纪委市监委机关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严控数量,清单管理,学校自选,规范进校园活动市级清单发布实施。市教育局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后,出台《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工作方案》,明确进校园活动的五项基本标准和一律不予认定的四种类型;实行申报认定和清单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进校园活动数量,未进入清单不得开展;充分尊重学校自主选择权和学生自愿参与权,由学校每学期自主从各级清单中选择开展累计不超过5项活动。市级相关单位共申报了2019学年第一学期进校园活动28项,经梳理研究最后确定6项列入本学期市级进校园活动清单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均发布了清单,数量在一至数项不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持续深化低保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实施《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增收实施意见》,在全国首创建立低保专项治理评估标准,健全低保近亲属备案制度,做好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建设的配合和贯通落地工作,重点解决困难家庭重病、重残对象未纳入低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以及低保对象认定不精准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市低保近亲属登记备案1413户,医疗预警纳入低保救助53人,147户家庭享受低保渐退政策,将困难家庭中重病、重残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3516人纳入低保,全市新纳入低保3639户、5030人,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3425户、4835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开展环保百日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企业环境治理能力,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成立联动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6630人次,检查工业企业2688家次,发现环境违法问题38个,立案查处25家次,限产、停产2家次;处理信访投诉500余件。加大企业危废台账不完善、风险防控意识较弱等问题的整改力度,有效提升企业环境治理能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妥善处理群众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保障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补齐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完善危险废物处置网络。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建德市完成4个飞灰水洗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设计处置规模共计620/日,目前4个项目已取得省生态环境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投入试运行。正式运行后,4个项目将达到18万吨/年的垃圾焚烧飞灰处置能力,满足全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需求。按照“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原则,完善全市的危险废物处置网络,建立高效、便捷、就地的处置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完成年度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加强指导督促和日常排查,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工作力度,8月下旬在全省率先全面完成2019年省下达的499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强化日常排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对7个区、县(市)进行了11次专门抽查和督导,走访困难家庭46户,深入了解资金补助到位情况和危改项目满意度;区、县(市)住建部门检查乡镇41个、村庄123个,抽检困难家庭户数237户,自检比例占年度计划任务数47.5%(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积极探索创新,破除主城区危旧房项目权证办理难题按照“实事求是”原则,确立“尊重历史、承认现状,简化办理程序、不留后遗症”的指导方针, 制定《杭州市主城区危旧房项目权证办理方案》,建立市区两级多部门联动机制,在上城区选取10幢代表性强、信访较为集中的项目作为办证试点重点推进,并于6月底全部完成权证初始登记,为106户住户申请办理分证奠定了基础。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在主城区范围全面推广,截至10月底新增的49幢危旧房项目完成权证初始登记,惠及住户547。针对已完成初始登记的危旧房项目,根据住户需求帮助推进分证办理工作;同时要求上城、下城、拱墅三区按“应办尽办”原则,全力推进剩余584幢危旧房项目权证办理工作,力争20202月底前完成权证初始登记(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严格落实道路运输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开展执法工作检查,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实时更新执法及辅助人员、岗位、窗口基本服务、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等公开信息。今年以来做出的2906起行政处罚决定100%对外公示,在主流媒体设置“曝光台”,定期曝光违法案例。综合运用部门自查、专项抽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检查,截至10月底,已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等对道路运输经营户安全管理、守法经营等情况抽查1624次,抽查结果100%对外公示。针对下设各执法机构执法公示、双随机抽查、案卷制作等工作开展各类专项行动5次,排查出问题12个,已全部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服务事项和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和标准化手册,精简超限运输许可材料,申请材料由原来的7份减少到4份,材料精简43%。破除信息壁垒,做到数据互联共享,实现跑零次,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实际办理时限在原“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的基础上,I类超限运输许可办结时间从2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 II类超限运输许可办结时间从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 III类超限运输许可办结时间从15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走访规模以上运输企业6家,对3289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人进行电话回访,满意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开展处方集中点评督促整改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点评反馈机制不健全、点评结果流于形式等问题,提高处方质量和诊疗水平。完善合理用药信息系统,建立“处方系统点评——医院在信息系统申诉——专家复核——整改完善”的动态闭环管理的新型处方点评机制。将处方点评结果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对于开具不合格处方的医生予以处罚,每季度上报处方点评结果和奖惩情况,实现动态管理、及时整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委属医疗机构处方点评率达100%,处方合格率达99%以上,抗菌药物使用强度达40以下(达到国家考核要求),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率从整治前23.61%下降到17.58%(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入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结合“民情双访”、质量宣传月和科普宣传周等活动,深入街道社区,运用多形式宣传涉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消费知识,教育广大消费者主动保护个人信息。着力对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专项打击,突出对教育培训机构及装修装饰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部分教育机构非法获取学生及家长信息并使用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拓宽执法办案新领域,对保险行业、互联网行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64人次,检查相关企业499家,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7次,行政约谈8次,开展宣传活动25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立案调查23件,已结案件罚没款51.51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入开展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治理工作,对于监控安装不规范、检查不配合、提供虚假材料等严重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今年以来市区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1128家,处理定点零售药店354家,其中解除医保服务协议56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79家,通报批评、责令自查整改219家,查处率为31.38%,追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59.30万元。针对检查时发现的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给死亡人员刷卡问题,及时开展比对核查,共查出市区70多家药店存在“人亡卡活”情况,涉及参保人员541人,目前已追回医保基金10.48万元。加大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核力度,今年1月至9月共审核定点零售药店1401家,追回医疗保障基金5213.81万元。(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开展“三项制度”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将权力事项清单、工作责任清单和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公开,同时要求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案件质量纳入考核,执法行为文明规范,并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结果网上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设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要求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