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力量不足、措施有限……怎样才能发挥出最佳监督质效?日前,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质效的意见(试行)》(下文简称《意见》),提出三个方面11项措施,为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搭好“四梁八柱”的机制制度体系,努力趟出一条提高监督工作质效新路子。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政治监督是根本定位。《意见》把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质效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放到高水平推进具有杭州特点的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实际,提出了精准监督、创新监督的具体要求。
提升监督质效要采用哪些方法?《意见》提出,要着力构建“四责协同”监督格局,完善“四力贯通”监督体系,打造“四化融合”监督模式。
构建“四责协同”监督格局,就是要聚焦“两个维护”,突出强化责任落实,积极搭建履责平台,推动党委(党组)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更好协同起来,构建“责任共同体”。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负责人表示,“四责协同”重在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问题,今后将通过健全或完善专题会议、沟通会商、廉情抄告、责任督考等四项制度机制,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每个党组织、每个岗位上,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监督合力。
完善“四力贯通”监督体系,就是要建立完善协调衔接机制,促进党组织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四支监督主干力量相互贯通,通过完善统筹协调、协作联动、信息共享等机制,推动实现监督手段互补、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效能提升。同时,还将大力推进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
在监督模式方面,《意见》提出了打造“四化融合”监督模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今后重在强化精准监督,提升专业监督,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常态化监督、精准化监督、专业化监督、信息化监督等相互融合的模式。其中,在开展精准化监督过程中,将实施重点问题靶向监督制度,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抓手,针对排查出来的主要廉政风险点,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梳理形成重点监督内容,以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模式,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确保监督职责到位不缺位、精准不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