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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发出通知: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07-08 14:45:37

汛情就是命令,监督就是责任。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落实防汛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深入一线,监督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在防汛救灾工作中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通知



各区、县(市)纪委、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直属机关及钱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高校及其他纪检监察机构,委机关各部门,市委巡察办:

入梅以来,我市出现大范围强降雨,持续时间长、强度大、范围广,部分地区出现了洪涝灾害,新安江水库7月7日开闸泄洪。市防指于7月7日13时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I级,省防指决定7日19时启动钱塘江流域防汛I级应急响应。当前,我市处于防御洪涝灾害的决战期,近期还将进入台风活跃期,形势十分严峻。为保障市委、市政府防汛救灾工作部署的贯彻,监督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防汛救灾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恪尽职守,不折不扣落实防汛救灾各项措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主动服从服务于中心大局,把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把工作力量凝聚到抓各项工作落实上来,通过监督推动防汛抗洪、防灾救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决打赢防汛防洪人民战争。

二、强化底线思维,落实防汛要求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两手抓,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流域性灾害、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风险,全面落实“区、县(市)领导包乡、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制度,对河湖围堤、山塘水库、地质灾害点等重点区域,建立健全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四定”巡查工作机制,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管理到位。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汛情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险情,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抓落实、冲在前,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监督的再监督,切实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督察。要重点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汛期值班、领导靠前指挥、干部在岗、群众转移安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防汛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准备、调拔、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于防汛救灾工作中思想不重视、要求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三不”行为,以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查快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主动深入一线,发挥表率作用

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学先锋、强本领、比担当,争做护航‘重要窗口’铁军战士”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在防汛救灾工作中闻令而动、主动作为,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履职尽责、引领示范。要按照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保障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实时分析研判雨情、水情、台风、地质灾害等动态情况,组织精干力量,强化明察暗访,严格正风肃纪,确保防汛救灾工作思想不松懈、人员不脱岗、工作不松劲。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近期要妥善安排工作,防汛期间原则上不自行安排外出学习考察和疗休养,确保全身心投入到防汛救灾工作中去,为全面夺取防汛救灾工作胜利提供有力保证。



中共杭州市纪委办公厅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