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杭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党中央作出地方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标本兼治、追防并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充分发挥追逃追赃协调机制的作用,不断完善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工作体系,有效凝聚各方力量,协同推动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为我市纵深推进清廉杭州建设,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介绍,2015年至2021年5月,市县两级监委在上级监委的领导指导下,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法治引领,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合力攻坚,共追回外逃人员12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2人,包括“百名红通人员”2人、“红通人员”1人,实现我市“百名红通人员”清零目标;追赃挽损约4000万元,全市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零外逃”。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追逃追赃领域的治理效能。
报告指出,追逃追赃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追逃追赃手段、工作机制等还存在不少需要应对的问题和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各级监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突出党对追逃追赃工作的全面领导、全程领导,在凝聚工作合力、健全机制制度上持续发力,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协同高效推进追逃追赃工作。要更加突出依法行使职权,在依靠人大支持、强化监督保障上持续发力,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提升追逃追赃工作质效。要更加突出“三不”一体推进,在重点个案攻坚、追逃防逃并重上持续发力,深化标本兼治,做深“后半篇文章”,强化数字赋能和整体智治,进一步织密防逃网络,推动追逃防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纵深推进清廉杭州建设,为杭州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