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日,“百名红通”第78号浙江省委党史研究室原干部周骥阳在辽宁大连被缉捕归案;
2018年8月9日,潜逃近3年的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潘明恩在辽宁沈阳被缉获;
2019年4月9日,“红通”人员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分局原干部袁国方回国投案;
2019年5月28日,“百名红通”第77号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原干部莫佩芬从境外回国投案;
2019年10月14日,原浙江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王晓平在云南大理被缉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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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点越敲越紧,捷报频频传来。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
2017年杭州市监委成立以来,我市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天网”“猎狐”与“打虎”“拍蝇”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不断完善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工作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持续发力、接连攻克了一批追逃追赃重点案件,为清廉杭州建设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从2015年“天网行动”启动至2020年底,全市共追回外逃人员122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2人,实现我市 “百名红通”清零目标;追赃挽损约4千万元;防逃“篱笆”越扎越紧,全市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零外逃”。
无论逃往哪里、无论躲在何处,都要一追到底、决不放弃
2017年12月1日17:30分许,北方冬日的傍晚,天色已大半黑。大连市甘井子区某客栈附近,一名个子不高、衣衫破旧的中年男子从远处走来,手里拿着两个大饼。没等他进门,几名男子快速围上前来,拍了拍他的肩,“你是不是周骥阳?”
男子明显一惊,但马上恢复了平静,慢慢回过头来,一句轻轻的“是”,为他长达9年的逃亡生涯画上了句号。
他,就是杭州第一位被追回的中央追逃办“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这一天,距他当年仓皇逃离时已过去了3264天。抓获他的,是已在此地守候多日的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专案组的民警。
2006年至2008年,周骥阳以合作开发房产项目、低价购买公司法人股、保底投资期货买卖等名义,骗取多人资金1亿余元,其中部分资金被转移境外用于操作香港期货。2008年9月27日,他从原单位辞职;12月24日,他疑似出逃境外,音讯杳无。
与绝大多数“百名红通人员”选择逃亡境外不同,周骥阳的逃亡地点是在境内。9年来,他使用他人身份作掩护,东躲西藏,在外逃时所带资金用完后,他当过出海渔民捕鱼,也在建筑工地打过零工,生活窘迫、倍受煎熬。
周骥阳无疑称得上高智商的犯罪嫌疑人,他精心谋划、隐秘出逃,一路几乎未留下任何痕迹和线索,整个追逃过程完全就像“大海捞针”。9年来,同志们先后赴香港、贵州、江苏、山东、广东、辽宁和浙江各地,行程上万公里进行信息排摸、线索核查,走访了几百个接触过他的人,始终未发现嫌疑人的踪迹。
但专案组始终不松劲、不放弃、不动摇,他们说,“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能把他缉捕归案,坚持不懈的基础性工作是关键”,专案组负责人介绍说。2017年11月24日,在经过长期艰苦细致地基础排查等工作后,专案组发现一条重要线索:周骥阳疑似出现在辽宁省大连市。
市追逃办立即调配公安精干力量组成缉捕组,连夜赶赴大连开展侦查。在大连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缉捕组一行马不停蹄、夜以继日地对海量信息开展了大范围的排查分析,最终确定了周骥阳的真实身份以及大致的落脚点。
“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的归案,是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后,追逃追赃体制不断健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大重要战果。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千方百计、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辛万苦追逃的‘四千’精神”,杭州市追逃办负责人如是总结。
与周骥阳相似,追捕王晓平的过程同样堪称艰辛曲折。拱墅区监委在对象潜逃方向不明、几无任何线索的情况下,牢固树立“不追回来决不收兵”的必胜信念,迎难而上、扎实不懈地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先后赶赴多个省市、辗转几千公里进行线索核查、信息排摸、证据固定等,切实做到对每一条可疑线索都不放过、每一个相关人员都不遗漏、每一次可能的机会都不忽视,最终仅用了十七个月时间就追回了潜逃9年、藏匿在云南大理某村落的王晓平。
自“天网”行动启动以来,杭州市高度重视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成立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追逃追赃工作;市监委成立后,专门设立追逃追赃室,履行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职责。原先发散的职能、分散的力量被聚集起来,一改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形成了全市“一盘棋”推进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的格局。各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团结协作、合力攻坚,对重点案件实行专人专班、一案一档、挂图作战,翁跃年、周骥阳、马志军、袁岳飞、潘明恩、袁国方、莫佩芬、王晓平、韩墨等一批外逃人员先后被缉捕或劝返归案。
既要把人追回、又要办成铁案,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2019年5月28日7时20分,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一架从境外回国的航班缓缓降落在跑道上。舱门开启,66岁的“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外逃6年后再次踏上了家乡的土地。
2007年至2011年,从机关退休后的莫佩芬,在受聘担任杭州西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采用虚假发票充账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资金数额巨大;此外,她还将丈夫、女儿共同受贿部分所得赃款转移至国外账户。2013年8月30日,莫佩芬出逃境外。
莫佩芬出逃后,杭州市追逃办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系列法律措施,通过法律震慑、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破除其侥幸心理,对其保持强大的压力,敦促莫佩芬早日投案。
2019年元宵节后,莫佩芬终于打消顾虑,主动表明了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的意愿。
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经过浙江省、杭州市追逃办和公安部门的共同努力,莫佩芬顺利回国投案,成为2019年全国追回的“百名红通”第一人、“天网”行动以来追回的“百名红通”第57人,杭州也由此胜利实现“百名红通”清零目标。
事实上,莫佩芬是杭州从境外成功追回的第二人。将近50天前,上城区监委经过十个月的不懈努力,刚从境外成功劝返追回了潜逃25年之久的“红通”人员袁国方,该案也是中央追逃办重点督办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通过劝返方式追回出逃特别是出逃境外人员,以最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的追逃成效,不仅是办理国际追逃追赃案件最经济的方式,更充分彰显了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败力量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有效整合取得的重大成果。
而在这一过程中,市县两级追逃办和相关职能单位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运用法治理念抓谋划,严格遵照法治要求定政策,坚决秉持法治方式用措施,依法依规开展追逃劝返工作,审慎稳妥做好归案“后半篇文章”,确保既把人追得回来、又能把案件办成铁案,既体现法律的权威、又增强追逃追赃的综合效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要“追得回”,还要“防得住”,坚持追逃防逃追赃并重
2015年至今,在不断推进重点个案追逃工作的同时,我市还实现了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零外逃”,切实做到了追逃和防逃两手硬、两战赢。
亡羊补牢,未为晚矣。防逃是追逃的前置条件,不扎紧防逃的制度“篱笆”,追逃就可能“追”不胜“追”。近年来,我市着力强化“防住一个就等于追回一个”“防逃工作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从制度规范上夯实防逃工作基础,推动各级党委、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协作配合,共同扎紧织密防逃的“篱笆”。
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陆续出台出国(境)审批、证照集中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杭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对8类重点对象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同时,严格规范出国(境)审批和证照管理,将监督范围由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延伸。
积极推动关口前移。相关职能部门注重对案件当事人和重要案件的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严防外逃;在执纪审查、巡察、审计等关键环节,对重点人员加强风险排查和管控,及时采取限制出国(境)等应对措施。
2018年监察法出台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要求,探索将新增监察对象纳入防逃体系,把防逃触角延伸到国有企业、公办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领域,扎紧新增监察对象的防逃“防火墙”。
在全力减存量、遏增量的同时,社会和公众统一关注关切的追赃工作也同样没有放松。监委协调公安、司法机关采取法律手段、穷尽法律措施积极开展追赃,“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案件追赃500万元;“红通”人员袁国方案件通过及时查扣违法犯罪所得、法院判决罚金等方式,追回其违法犯罪所得及孳息1300万余元……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让外国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释放出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强烈信号,彰显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擎苍表示,从杭州层面看,不敢逃的震慑已初步形成,不能逃的“天网”正在覆盖。杭州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的整个过程各个环节,着力构建不敢、不能、不想逃的体制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清廉杭州建设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