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深悟透抓落实 奋力推动西湖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黄光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全面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的集大成,对纪律检查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对监督执纪问责提出了更实举措,对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更严要求,为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准则、指明了方向,是加强和规范新时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基本遵循。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在真学笃行上下功夫、在对标落实上见行动,把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开展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一要坚守政治定位,以更强自觉抓好《条例》的全面学习。《条例》强调各级纪委要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明确了纪委监委的政治定位和内涵。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制定《条例》的政治意图,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与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原原本本读,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全面掌握《条例》主旨要义和各项规定,真正学懂弄通做实。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全面理解掌握精神实质,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抓紧抓实全员学习培训,加强宣传阐释,推动全系统特别是新任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准确运用。
二要聚焦职责职能,以更高标准扛起正风肃纪反腐的使命担当。《条例》将党章关于纪委的领导体制、任务职责等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为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提供制度保证。要坚定不移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对照《条例》细化的九项具体职责,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推动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打造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完整履职链条。
三要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条例》突出规范化、专业化、正规化,对纪委的机构设置、组织运行、履职要求、自我监督作出具体规范,对纪检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要更加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决防治“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