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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体会(8)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2-04-02 16:13:21

钱塘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朱春根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我们党第一部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党内法规,将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贯穿全篇,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今年是钱塘区纪委监委成立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各项工作亟待规范提升,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结合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基层基础、监督质效、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贯穿工作全过程,对标对表找差距,聚焦问题补短板,积蓄发展新动能,推动钱塘纪检监察工作整体迭代升级。

一、抓基础、强网络,在组织建设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条例》第三章中对各级纪委的组织设置、产生和运行等作出系统规范,为我们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提供了制度遵循。我们将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抓好力量配备,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覆盖监督网络体系,让监督无盲区。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要求,进一步完善请示报告、业务指导、考核评价等制度,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全面领导和监督,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变。建立“室组地企”监督联盟机制,统筹“四项监督”,加强多方联动,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一体化”监督格局,凝聚强大监督合力。

二、抓制度、优程序,在执纪执法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进一步细化具体化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职责,确保各级纪委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履职尽责,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我们将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聚焦加强执纪执法规范化建设,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集中开展重点制度机制清理、整合、制定,形成一整套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执纪执法工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和操作指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落实执纪执法工作规定、规则和工作指引,规范线索受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批、审查调查、移送审理、案卷归类的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三、抓队伍、提素质,在锻造铁军中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条例》抓住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和监督管理的关键环节,创新制度安排,完善体制机制,对纪委自身建设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我们围绕《条例》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措施要求,健全干部培养成长机制,分层分类实施全员培训、订单培训、跟班培训、导师带训,定期组织开展理论知识竞赛、业务技能比武、品牌创建展示活动,在互学互看互比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素养、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强化警示教育,紧盯重点岗位深化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