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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学习体会(12)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2-04-09 11:00:20

淳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沈国红


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后,淳安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并结合淳安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的举措、路径和载体,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把牢“一条主线”,做“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通过学习,我们深刻领会到《条例》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鲜明主线,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明确政治定位、突出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加强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要求,始终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淳安县纪委监委将紧紧围绕这一主线,坚守政治机关属性,聚焦“国之大者”开展政治监督,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杭州、淳安的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立足淳安实际,全力做好共同富裕、办一届成功的亚运会、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数字化改革、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推进的坚强保障,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强化“两种思维”,做纪法规定的忠诚执行者。我们深刻领悟到,落实《条例》所明确的纪委职能职责,必须坚持两种思维,强化履职担当。一是坚持严实思维。要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重点关注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查工程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背后的腐败问题及失职失责、失察失管等行为。持续加大力度整治领导干部变相经商办企、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的问题。二是坚持改革思维。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源泉。针对当前淳安少数干部干事怕出错、怕问责,工作迈不开步子,不敢积极作为的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容错免责机制,出台可操作、可执行的具体办法,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敢于担当、敢于干事的良好环境。强化数字赋能,深化“清廉淳安智慧监督平台”建设运用,积极开发政治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打造淳安智慧监督新亮点。

三、抓好“三项举措”,做规范化建设的示范者。我们深刻领悟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条例》的又一鲜明主题,淳安县纪委监委将落实好“三项举措”,逐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抓派驻监督规范。探索建立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内设纪检监察组织及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同机制,以制度的完善撬动派驻监督内生动力。二是抓工作制度规范。出台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乡镇纪委监察办及县属国有企业纪委“五合一”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推进“四项监督”协调衔接,进一步提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水平。三是抓队伍建设规范。进一步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将依规依纪依法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切实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