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的处分档次不准确,未考虑其曾因其他违纪行为受过党纪处分;王某酒驾背后可能存在违规参加酒局问题,案卷中未体现调查结果……” 近日,在杭州市临平区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复盘会现场,案件审理室主任钟高峰向各镇(街道)纪(工)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片组交叉评查发现的52个共性问题,并举一反三、推动整改。
今年以来,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严守案件质量关,建立健全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三位一体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并对过去一年各地办结的党纪政务案件启动全面评查。
“我们督促办案单位对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办结的418件案件开展自查,就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同时,我们组建评查专班,按照评查对象全覆盖的原则,对其中的113件案件重点‘把脉问诊’。”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孙燕表示。
评查结果以量化的方式,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八个方面,对被评查单位办案质量进行审核并评分。评分规则还专门就案件查处工作调研成果设立加分项,引导各地研究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攻关案件办理中的疑难杂症。
比如,上城区纪委监委结合辖区经合社案件查办情况,梳理7类集体经济管理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类型,编纂《经合社领域常见案例汇编》;淳安县纪委监委立足辖区千岛湖渔业特色,对渔政执法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出台办案指导意见。
以评促改、以查促治,是案件评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评查结果运用,重点剖析事实把握、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的问题,深挖影响案件办理质效的根源,定措施,堵漏洞,促规范。
“这个自办案件有瑕疵!受贿人朱某某退回给行贿人的部分财物明显处理不当。”今年3月,萧山区纪委监委在案件评查中发现,某乡镇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中,未将受贿人员因检举而退还给行贿人的部分财物认定为违纪款物。评查小组当场督促责任单位启动违纪款项收缴程序,并开展内部通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桐庐县纪委监委推行案件质量“每案评查反馈、每季通报约谈、每季片区协审”工作机制,对今年一季度办结的18件党纪政务案件存在的问题即查即改。钱塘区纪委监委以一案一清单形式开展“点穴式”反馈,要求问题单位限期纠改、举一反三,构建起“查评督改用”闭环。富阳区纪委监委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案件评查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在绩效考核中加倍扣分,倒逼责任落实。
针对个别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中存在的证据瑕疵、审查起诉阶段衔接不畅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完善法法衔接机制,强化操作指引,建立完善监检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在强化以评促改的同时,该市纪委监委深化以评促学,及时总结办案工作经验,定期修订案件审理文书模版、基层单位办案模拟案卷,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审理业务培训、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案例库线上指导等载体功能,持续引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今后,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举措,更好发挥评查工作在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方面的功能作用,持续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杭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