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通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3个月来,已成功将潜逃美国、英国、加拿大等17个国家和地区的49名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劝返或抓获归案。这49人中,涉嫌贪污犯罪11人,涉嫌行贿受贿犯罪31人。其中,既有厅级干部,也有县处级干部。涉案金额在 100万元以上的有16人,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4人。逃10年以上的有3人,时间最长的是23年。
挪用公款60万化名潜逃23年
郑某是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某分理处原副主任,1990年涉嫌挪用公款60万元潜逃到俄罗斯。
专项行动开始以后,检察人员采取多种手段收集郑某行踪和生活信息,发现郑某与护照姓名为丁某的人员相貌极为相似。经过反复对比和科学辨认,发现郑某更名改姓辗转俄罗斯和国内,并于2013年在哈尔滨某区办理了暂住证。于是,化名潜逃23年的郑某被抓获归案。
青田有两人回国投案自首
涉嫌共同受贿犯罪的张某,是吉林省国税局原局长孙某的妻子。孙某受贿案发,张某潜逃美国。专项行动开始后,检察人员第一时间劝导孙某。最后促使张某回国,并将3500万元赃款全额转回国内退赃。
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徐进辉说,49人中,主动回国投案自首的36人,占73.5%。
19日公布的7起典型案例中,有6起是回国投案自首的。
其中两例是浙江的。青田县船寮镇政府原镇长叶某,2001年7月因涉嫌受贿犯罪逃往意大利,去年12月回国自首。青田县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收款员叶某,1993年3月逃往意大利,1994年被以贪污罪立案侦查,去年12月,叶某回国自首并退交全部赃款。
徐进辉表示,有关部门《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限定的投案自首从宽处理的期限已经届满。不过,2015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结束之前,向检察机关或有关主管部门投案自首的,将参照《通告》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