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守门员!”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接受记者采访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形象地比喻成踢足球:前锋、中场、后卫,各有各的职责、各有各的作用。他说,作为书记,我就是守门员,守好门是我的职责,但是如果没有球队的整体配合,光有守门员是挡不住进球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浙江省委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有力,积极采取措施,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全省各级党委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变“党委提要求、纪委具体抓”为“党委主抓直管”
浙江省委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重点工作直接部署落实等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落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是关键。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在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凡中央、中央纪委事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一律上会传达,集体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凡本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一律上会讨论,集体作出决策。2014年,省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达15次。对一些重要工作还进行多次研究讨论。
浙江省委坚持重点工作主抓直管机制,对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都直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部署推动、督查落实。比如,去年4月29日,省委专门下发切实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主体意识,把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纪律的政治责任。
变纪委“单兵作战”为“团队协同作战”
浙江省委重视发挥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在落实主体责任中的作用,通过强化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位省委常委,分解到省级各大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党组,形成“团队协同作战”的良好态势。
浙江省委常委会所列的工作要点,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明确具体任务,把责任落实到每位省委常委。去年5月4日召开的省委常委、副省长和省人大、政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省委常委(扩大)会上,省委对23家省直单位在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每位参会省领导都发言表态,主动认领任务。
浙江省委坚决落实中央纪委深化“三转”的要求,通过完善责任分解机制,把一些原先由省纪委牵头主抓的工作任务,按照业务职能分工转交到相应的省直部门,变以往“纪委主抓”为“各部门负责”。对省委全会确定的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省委都将任务分解到省级各大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党组。对惩防体系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任务,分别细化落实到36家和6家省直牵头单位。
在此基础上,省委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省直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理顺驻在部门党组与派驻机构关系,以此倒逼部门党组主动履责。召开驻在部门党组书记和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由其党组主抓直管,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变各地“自行其是”为“上下联动”
浙江省委在抓好自身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全面开展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一级盯住一级,逐级传递压力,实现上下联动,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
2013年初,浙江省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对报告的时间、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
在省委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积极响应,主动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履责情况,并建立专门制度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各级党委(党组)还相继召开常委会、党组会,针对上一级党委、纪委提出的评议意见,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通过全面开展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意识、政治自觉明显增强,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事”来抓,直接部署推动、直接检查落实。杭州、金华、舟山等地在开展向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中,市委书记亲自挂帅,亲自研究审议具体方案,召开座谈会开展前期调研,并直接部署推动、协调落实。(记者 颜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