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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四管齐下”<br/>推动作风建设“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3-06 17:22:56

  “您需要办理什么?”,见到有人进来,一位身着警服的工作人员,就热情地将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引导至办理窗口,根据市民朋友所办业务的需要,及时提供表格和材料,热心地提醒市民注意相关事项。这正是近日发生在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户籍办理接待中心的一幕。

  新年伊始,杭州市公安系统的全体工作人员都早早地进入了工作状态,不摆“官架子”,不犯“懒散病”。这也正是近期,杭州市公安局深化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的初步成果。

  为推进具有杭州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杭州市公安机关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年初在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大会之后,局党委立即研究布署,明确2015年市公安机关深化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点抓四个方面:抓纪律重规矩、抓作风扬作风、抓惩防严监督、抓责任强落实。

  抓纪律重规矩。将“抓纪律”作为全局2015年一项重要任务,着重强化对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贯彻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各项条令制度的检查,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自觉,确保政令警令畅通。

  抓作风扬新风。坚持“从问题管起、从细节抓起、从陋习改起”,着力强化全体民警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进取意识。整治“睁懒散混”、“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等不善作为、不敢担当、“为官不为”的行为,推动作风建设“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抓惩防严监督。市公安局列举了三块工作内容“强化惩治查处,强化监督制约、强化源头预防”。市公安局表示,2015杭州市公安系统将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市公安局将参照省、市电视台专栏曝光加强监督的做法,专门建立视频曝光台,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同时充分调动纪检、督察、法制等各种监督力量和监督资源,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形成不能腐的“警戒线”。不仅如此,还要深入推进“阳光警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权力“出轨”、个人“寻租”的空间。

  抓责任强落实。公安系统队伍大、人员多、分布广,要落实好作风建设各项任务,必须紧紧扭住“两个责任”牛鼻子。市公安局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责任,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确保“两个责任”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