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焦点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要闻 > 浙江焦点
浙江:干预巡视将被记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09-22 10:33:52

  9月21日,记者从浙江省获悉,浙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对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行为实行记录、报告制度的规定》,建立防止干扰巡视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保证巡视工作不断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规定》要求,对超越职权,要求巡视工作回避特定问题、干扰调查核实、对具体问题线索提出倾向性处理意见的,为特定对象请托说情的,要求巡视工作人员私下会见相关人员的,违反规定打探巡视信息、通风报信的,其他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妨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巡视等5种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行为,一经发现,巡视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巡视组长,并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对以组织名义向省委巡视组发文发函,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的,巡视工作人员也应立即报告,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有关记录情况要在规定期限内报省委巡视办,由省委巡视办定期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该省明确,巡视工作人员对插手、干预和影响巡视工作的行为不记录、不报告或者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依照党纪政纪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巡视组长授意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规追究领导责任。(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唐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