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织“电网” 勤拍“苍蝇”<br/>浙江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纪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5-10-11 08:56:44
今年以来,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通报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153起,公开曝光430件;进行“一案双查”责任追究141件,处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领导干部185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领导干部38人,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专题部署 高位推动
浙江市场经济发达,各种利益诉求较为复杂,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现象一度比较突出。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信访量80%来自基层,其中反映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的占了绝大多数。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指出,基层发生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侵蚀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纪律审查方式,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委、省纪委多次部署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15年元旦刚过,省纪委就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重点领域,或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在征地拆迁、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以及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各项强农惠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等问题的查办力度,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遏制“四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势头。
省纪委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认真解决农村基层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若干意见》,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一段时间,针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整治和查处。省纪委强化组织协调,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组织人员到基层干部问题突出、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实地指导。
省纪委还专门下发《关于加强对信访反映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处置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梳理一批反映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访件,实时跟踪督办,确保每一件信访都能得到及时妥当处理。要求各县(市、区)纪委及时会同乡镇纪委重点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对顶风违纪违法的案件,从严从重查处,形成强大声势。
闻风而动 雷霆出击
仙居县朱溪镇上王周村村民周某没想到,6月初他向镇纪委寄出一封实名举报信,居然在一个月内就有了回音。
朱溪镇纪委书记丁新敏也没想到,这起由村民举报引出的复杂案件,竟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得以查办,成为该镇5年多来办理的第一起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这些想不到的背后,是浙江省纪委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乡两级纪委查处基层“苍蝇”和解决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的多项举措。
记者获悉,最近,在浙江的余姚、建德、龙泉、象山、温岭等地,县乡两级纪委纷纷探索以基层纪检组织协作区为核心,建立执纪规范化、协作区域化、工作项目化、监督全程化的纪律审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监督责任不落实、能力不适应等问题。
永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范晓东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以来,永康市纪委4个纪检监察室对联系片区乡镇纪委及时督促指导,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在纪律审查、信访办理、查处“四风”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
“片区协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纪律审查业务不精、人手不足的问题,提升了能监督、会监督、敢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范晓东说,今年,全市各乡镇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258件,调查处理信访案件243件,办结205件。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00件,党纪处分130人。
今年以来,余姚市以乡镇党委为实施主体,由纪检、组织、农林等部门联合组队,深入基层,巡查村干部廉洁履职和执行纪律规定等情况。通过基层巡查,共立案124件,涉及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1起,查处了金冠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等4名村班子成员涉嫌贪污、侵占强农惠农补助资金和项目扶持资金等一批典型案件。
据了解,在全省集中力量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一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类违纪违法案件纷纷浮出了水面。今年1至8月,全省党纪政纪处分乡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6994人。
实名通报 “一案双查”
“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汪建平等人因下属单位电车分公司发生严重经济案件受到责任追究,汪建平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青田县季宅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叶玉勇因下属违规报销旅游费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叶玉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期,针对少数地方和单位存在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省纪委专门发出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了11起实行“一案双查”、追究“两个责任”的典型案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记者看到,省纪委发出的几起通报,既曝光了违纪违法人员的错误事实和查处过程,又点名道姓曝光了因失职而被问责的领导干部,切实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在省纪委日前发出的对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区体育中心主任郑元波顶风违纪问题查处的通报中,就明确通报了对此案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的情况:瓯海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未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平,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对群众举报有关问题调查工作失职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副局长杨选泽,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其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负有分管领导责任的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党组成员、少体校校长支彬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颜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