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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成果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行动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5-10-27 09:50:51

带头遵守 严格执行

省纪委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成果

转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行动

  (图)10月26日,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图)10月26日,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10月26日,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调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带头学习、熟读掌握,做到自身模范遵守,工作中严格执行,切实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成果转化为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具体行动。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修订发布《准则》和《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准则》和《条例》是纪委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基本依据,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同时,坚持打铁自身硬,带头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执行,自觉作好表率。

  会议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基本要义,特别要领会把握中央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落实“两个责任”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的深刻意图,进一步加大督促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正作风、强责任的工作力度。要通过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把自律与他律结合起来,既要引导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崇道德“高线”,又要督促党组织、党员守住纪律底线,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会议强调,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三转”,推进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要把握《准则》和《条例》的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全面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断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要把《准则》和《条例》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要进一步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不力的,要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