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微信群上微课堂 答疑解惑学《条例》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5-11-30 11:57:19
“法律不能强制的,纪律审查可强制要求?纪律审查工作不是在党纪国法的框架下行事的吗?”“新条例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更体现纪法衔接,如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不能把纪严于法,混同于纪大于法。”……在“丽水清风”的微信群上,像上述的提问与解答时不时冒出来,大家踊跃发言,交流活跃。


新的《准则》、《条例》出台后,党员干部在学习过程中也容易产生一些疑问。丽水市纪委创新载体,为日常学习和工作的相互交流搭建了便捷的微平台,有如微课堂,经常围绕一个主题、一个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受到了普遍欢迎,对这次两项新规的学习贯彻也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丽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