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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深耕“责任田” 合力促廉政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1-13 16:21:38

      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1010件(次),办结998件(次),办结率98.8%;立案224件,同比上升16.7%;3名部门“一把手”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党纪处分,查处乡科级要案12件,同比上升20%;“三公”经费比预算压缩30.8%……过去一年,兰溪市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党风廉政建设抓出了成效。

      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1010件(次),办结998件(次),办结率98.8%;立案224件,同比上升16.7%;3名部门“一把手”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党纪处分,查处乡科级要案12件,同比上升20%;“三公”经费比预算压缩30.8%……过去一年,兰溪市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党风廉政建设抓出了成效。

      坚守“主阵地” 深耕“责任田”

      兰溪市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的“一把手工程”,认真贯彻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不断健全廉政机制建设。兰溪市委去年完善主体责任报告机制,首次采用圆桌对话形式,邀请兰溪市纪委委员和“两代表一委员”,听取16个乡镇(街道)、4个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专题汇报,采取现场打分和民主测评方式,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可操作、出实效。

      兰溪市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构建权责对等体系和责任分解机制,确保责任对等、履责到位。2015年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从党建专项工作考核中分设,调整为单设考核项,由兰溪市纪委负责考核,并将乡镇、部门的考核分值由原来的3分、4分提高到20分、15分。2014年度对灵洞乡、兰溪市环保局两家单位予以“一票否决”。此外,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着力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追究体系,构建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问责、考核结果运用链条,倒逼全市各级党组织班子及成员坚守“主阵地”,深耕“责任田”。

      兰溪市全面拓宽民主监督渠道,面向社会聘请纪检监察“四员”“民情代表”和“隐形监督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同时,对兰溪全市机关部门及科所站队进行作风效能民主评议,注重结果运用,与机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直接挂钩,并作为评选“十佳科所站队”和批评单位的主要依据,对评议得分倒数第4至6名的科所站队实行黄牌警告,对后三名的负责人给予免职。

      兰溪市政府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政府系统党风廉政执行情况,每年召开政府系统“一岗双责”工作履行情况汇报会,专题研究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体系,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紧盯关键部位和环节,在土地招拍挂、项目招投标、财政资金使用等领域,健全并严格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堵塞权力寻租的空间缝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与此同时,严格控制和降低行政成本,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费出国和楼堂馆所的使用建设,实行“三公”经费和部门预决算公开,2015年“三公”经费比预算压缩30.8%。

      敢抓敢管 敢于亮家丑

      兰溪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敢抓敢管,敢于亮家丑,狠抓纪检监察工作和监督责任落实。去年4月查处兰溪市经信局产业投资科科长张大均受贿案,查实受贿金额达150余万元。严查侵害基层群众利益案件,去年共查处55起,较为典型的是农村专业合作社骗取省财政统防统治补助资金窝案,移送司法机关23人(党员干部15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216万元。

      兰溪市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围绕“四风”问题,按照“日有督查、周有通报、月有专题”的要求,去年共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60次,下发相关通报及整改意见书131份,处理298人。重点对四类问题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问责通报:一类是“两局”问题,共通报4起,典型的有梅江镇干部连续两起中餐违规饮酒问题,共问责18人,其中诫勉谈话12人、口头效能告诫6人,并追究了2名分管领导责任。二类是“车轮上的腐败”问题,共通报8起,问责党员干部12人。三类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共查处违规操办乔迁喜宴案、违规操办儿女婚宴案等10起10人。四类是工作执行不力问题,共处理“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82人,重点对梅江镇环保所、国土所和规划站3家单位信访办理工作不力进行了问责。

      2014年11月,兰溪市率先完成乡镇纪委回归主业改革,2015年重点通过建立完善履职廉情档案、工作周报及不定期巡查三项制度,形成了乡镇纪委履职新常态,成效明显:一是通过建立并发挥乡镇纪委片区联合办案制度,乡镇自办案件123起,同比上升324%,并且有13个乡镇实现了自办案件“零”突破。二是通过“双百行动”(百件信访、百日化解)、信访举报“网格化”管理和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等,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底,兰溪市本级受理初信初访量实现同比“十三连降”,平均降幅超40%。三是通过强化乡镇纪委对村监委会业务上的常态化指导,以及村级公务“零招待”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管,一年来同比节省招待费、车辆运行费等村级开支近2000万元。(金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