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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12位“第一责任人”接受年度考核“面试”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2-25 11:32:55

“我们深化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绘制出项目权力运行管理流程图,实行‘执行单’制度,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事关民生和公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8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

2月23日至24日,湖州市县(区)和市直属有关单位12位党委(党组)书记逐一走进会议室,向市纪委汇报2015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在听取汇报后,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分别对这12家单位的党委(党组)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作出了综合评议,部分与会的市纪委委员和市纪委特邀监察员也当面作了评议,最后,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浩作了总结讲话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时还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现象,对下属单位的廉政建设指导、监督不够到位……”;“少数乡镇和部门执行纪律不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自觉,抓早抓小不够有力,顶风违纪现象仍有发生,一些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在基层有所显现……”;“有的地方对村务监督的力度还不够大,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点评直指问题,不留情面,让“第一责任人”额头冒汗。除了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市纪委在综合评议反馈中也给出了意见和建议。“要发挥党委(党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提醒、约谈、督促、指导和问责等方式,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层层落实下去,推动形成主体责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党的作风建设……”

“这样的当面评议,让我深受教育。回去后,我要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传达会议精神,狠抓问题整改,争取早日补齐短板。”一位参加评议的党委书记说。


会议还要求,各单位要对反馈的综合评议意见进行传达和专题研究,在1个月内向市纪委书面报告整改方案,6月底前书面报告整改措施推进情况,并在2016年度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时报告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情况。(湖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