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距离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市本级反馈巡视意见仅仅过去不到10个工作日,丽水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徐向东就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这位在院长岗位长达23年的老党员,错把医院当成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为所欲为,最终滑入了腐败的深渊。这也是丽水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中的一个实例。
责任引领,不留死角
去年8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向丽水市本级进行了巡视情况反馈。会上,市委主要领导郑重承诺:“我们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将把抓好巡视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丽水市委坚决承担起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每个问题都当作一道“必答题”,立下“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的军令状,提出切实可行的115条整改措施,由10位市领导牵头,29个责任单位分解落实,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通过召开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交办会,专题进行部署。按照“一条整改措施、一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小组、一套整改计划”的要求,逐一制定详细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从严从紧,动真碰硬
市委严管严治、敢抓敢管,对整改工作提出“严肃教育、严格处理、严明纪律,目标要实、措施要实、要求要实”的工作要求,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根据巡视反馈意见,丽水大力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问题。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线索大排查,严肃查处缙云县政协原副主席、财政(地税)局原局长陈贵长,市国土局原副调研员、缙云县国土局原局长徐晓林等5起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违纪违法案件。
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问题,去年5月份以来,丽水查处了遂昌县委原常委、县公安局原局长杜云峰,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副局长王宗勇等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参与集资等案件7件、处置7人,其中县处级2人、乡科级3人。
坚决整治基层党员干部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问题,全面排查处置重点问题线索,实施土地和房屋征收“阳光工程”建设,出台了《丽水市区土地储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2015年,全市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311件、处分290人,其中涉及把持土方、基建等工程项目的案件14起,涉及14人。
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要以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既要立足当下,又要着眼长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方向多次强调,“要通过建章立制最大限度地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针对“私设‘小金库’”问题的整改,对市人民医院违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进行了及时查处,市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徐向东,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卢向红因涉嫌犯罪均被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同时,还开展了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出台“一把手”承诺不设“小金库”制度,并将私设“小金库”问题作为审计监督和财政监督的重点。
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市委常委会还带头召开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此基础上,要求9个县(市、区)、8个市直部门和5个基层单位也召开了选人用人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6家市直单位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民主生活会。另外,还制定了《署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操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部分单位公务员选调工作的补充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清单的通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有关制度。
对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够平衡问题,丽水还制定了《丽水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实行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季度报告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量化“两个责任”考核指标,纳入市委党建报表统筹落实,实行季度点评、半年督查、年度考核。(丽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