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最终会被查处,当初何必费尽心思去申报,现在我后悔都来不及了。不但房子要被收回,还要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商城社区社工干部项创新不无懊悔地说。就在不久前,他因违规申购经济适用房被路桥区纪委和路桥街道纪工委严肃查处,和他一起被查处的还有其他另外三名社工干部,于此同时,区纪委对此案进行了“一案双查”,五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责任追究。
事情还要从去年5月份的一封举报信说起。当时,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称路桥街道社区干部违规申购了市区经济适用房,部分人已装修入住,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议论纷纷。接到举报后,区、街道两级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展开初步调查取证,通过调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和项创新等人的2008年收入状况等资料,获取了项创新等四人已申购了经济适用房的事实,初步确定了举报内容基本属实。
案情迅速呈报给了区纪委领导层,纪委常委会立马召开会议,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牵涉面广、群众反响强烈,必须一查到底。紧接着,区、街道两级纪委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调查组,马不停蹄地对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展开了询问调查。
“经济适用房申报流程非常规范,他们为何如此神通广大,通过层层审批,最终成功申报并低价购得经济适用房的呢?”这成了萦绕在调查组心头的一个谜团。“因为申请经济适用房的都是困难户,一般都没有正式工作,而这些在社区工作的社工经济条件都还可以,家庭收入至少也在三四万以上,已经远远超过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最低收入标准,个别还有家庭轿车。”调查组老王介绍说。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这些谜团被一一解开。
且看他们是使用了何种障眼法,又是如何通关的。
第一关:收入关,这也是最关键的一关。由于居委会的公章管理不严,有时为了方便群众盖章,平时上班就放在办公桌上,到下班了才放入抽屉,这就给他们制造了可乘之机。于是他们就将自己填好的收入证明,利用工作之便、乘人不备时偷偷地把居委会的章私自盖上了。
第二关:评议小组关。身为评议小组成员的王敏的话颇具代表性,“他们确实没有自己的住房,虽然觉得他们申报的年收入有点虚,但想着大家在一起共事多年了,也不好伤了和气,谁都不想在这个事情上较真,况且还有上级部门把关呢。”于是乎大家都签字同意了。
第三关:街道主管部门关。“下面都报上来了,手续都齐全,我们也没有必要再去复核,也没有这个精力,我们主要看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就可以通过。自己街道的村居干部能照顾的也要照顾一下,尽量让他们报上去,反正能不能批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事”。街道城建办主任说。于是这一关也得以顺利通过。
第四关:城建部门关。主要是符合性审查,看他们的年收入是否符合申购要求,手续、资料是否齐全,各级部门是否都已盖章同意。到了这一关,基本是没有什么悬念了。
“那几天真够忙的,为了尽快结案,我们连轴转,做笔录都是掐着时间,一个接着一个。其中有一名当事人因骨折住院,为了不影响查处进度,我们还专门跑到其住院病房做的笔录。”谈起这近两个月的调查经历,调查组老王颇为感慨地说。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经过细致调查、核实,终于查清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同样的手法,项创新、秦秀梅、胡仙琴、项莉平等4人于2014年底通过了层层审查,各购得经济适用住房一套。调查表明,时任商城社区主任的王敏和时任古街社区主任何丹君作为经济适用房社区调查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和居民评议小组负责人,明知申报人违规申报而不制止、不纠正,并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商城社区党总支书记邱迎风和时任古街社区党总支书记於婉玲在社区居民评议过程中也未指出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路桥街道经济适用房调查小组组长、城建办主任陈平(现任横街镇副镇长)对申报材料把关不严、未发现违规问题。
去年年底,路桥街道纪工委对项创新、胡仙琴、项莉平和秦秀梅等4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王敏、何丹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邱迎风、於婉玲诫勉谈话处理。区纪委对陈平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面对这次组织上的处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王敏不无感触地说:“党性原则时刻不能放松,稍有一点松驰,抹不开情面,既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这件事对我是个深刻的教训。”
【执纪者说】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其作风的优劣,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社区社工利用工作便利,在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上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恶劣。相关人员监管工作失职,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并为其“签字背书”,做“老好人”,造成严重后果,当受责任追究。
(台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