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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违规出入娱乐场所 与他人发生纠纷被查处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5-30 10:16:57

“你好,这是我关于发生在3月29日晚上歌厅唱歌的事实经过报告……”在庆元县国税局纪检组组长沈新林的陪同下,县国税局干部李国厚来到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向检查组人员递上一份反思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

2016年3月30日,庆元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国税局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出入娱乐场所并与社会人员发生纠纷。随后,县纪委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3月29日17时许,庆元县国税局干部李国厚、姚青高参加社会朋友周水安排的饭局宴请。饭后,李国厚、姚青高在周水的提议下一起前往庆元县伯爵娱乐会所唱歌,在唱歌期间,两人与他人发生纠纷,并产生拉扯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我原以为自己是一名普通党员,在八小时之外,朋友相聚,上上歌厅、下下馆子,高歌一曲、觥筹交错,万万不会与纪律犯错搭上边。”正是这种懈怠侥幸心理作怪,让李国厚、姚青高放松了警惕、放纵了身心,违反了生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不自知。

该案件发生后,庆元县纪委立即与县国税局纪检组对接,着手进行调查核实,并适时将调查情况反馈至市国税局纪检组。2016年5月12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庆元县国税局机关党委给予李国厚、姚青高党内警告处分。

“局里组织的每周政治学习,只要求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我总是为自己不是中层干部置身事外而沾沾自喜,却不知自身纪律意识的淡薄,辜负了党组织对我的期望。”李国厚为自己“因小失大”的行为懊悔不已。

“我们在全局干部大会上对案件进行了通报,这起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让大家感触颇深,警醒意味不言而喻。”县国税局纪检组组长沈新林说,“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干部八小时以外作风问题的监管,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在日常工作中,对于如何强化垂直管理部门的监督执纪,我们一直在积极探索和实践。”县纪委副书记吴作荣表示,“从接到群众举报开始,县纪委与县国税局纪检组即启动‘条块共管、协作配合’工作模式,以7个工作日完成了相关问题线索和证据材料的收集工作,并第一时间移交市国税局纪检组,使得该问题实现快查快结,既消除了垂直管理单位上下级监督盲区,又确保了县纪委对垂直管理单位的监督执纪直接有效、协作配合顺畅有序。”(丽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