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浙江省纪委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良好换届环境,浙江省委、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相继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中央“九严禁”换届纪律规定。同时,结合浙江实际,研究出台相关通知规定,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从严从实做好换届风气监督,确保换届工作有序推进。
针对换届风气监督“五个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该省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要求各级党委要履行好“牢牢把握换届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发挥单位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等5方面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负责本地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部分重点岗位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话,提醒督促他们带头严守换届纪律”等5方面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及时受理违反换届纪律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举报,与组织部门联合组建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专项查核组,对重要信访举报进行直接查核或者实地督办”等5方面责任。同时,对人大常委会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以及统战部门等有关单位也明确了相应责任。
据悉,在这次换届工作中,该省还将实行换届风气问责制度,明确提出将对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同时,建立举报平台,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对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接到一件立项专办一件,快速反应、及时查处。(记者 颜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