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委第一巡视组分别向衢州市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反馈巡视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后,6个县(市、区)党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和整改落实力度,并于近日公开通报巡视整改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严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江山市针对一些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非法融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违规参与非法融资的党员干部,依法追究5名涉案公职人员的刑事责任;严肃处理因民间借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党员领导干部,免去塘源口乡原党委副书记、双塔街道党工委原组织委员2人的领导职务。严格落实《关于禁止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民间融资的意见》,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推进民间融资整规工作的责任意识,筑牢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守法防线。
衢江区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问题,对全区83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505名区管领导干部、3年内退休的12名干部及其近亲属违规投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公款存放中利益输送等问题进行集中大排查,发现12人存在违反防止利益冲突规定,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核查力度,对56名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的区管领导干部予以问责,其中2名被诫勉谈话、54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龙游县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参与“酒局”、“牌局”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如实向党组织报告说明个人违纪违法情况的通知》和《关于规范问题和案件线索移送的意见》,明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个人存在因赌博、酒后驾车等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6种情形,应在3天内如实书面报告说明;公安等执纪执法部门对重大问题线索应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一般问题线索和案件线索应在每月10日前向县纪委监察局移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常态化开展“酒局”、“牌局”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15年对79名酒驾、参与赌博的党员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和依法处理。
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柯城区全面推进对行政村的巡察工作,通过重点巡察、交叉巡察、自主巡察和专项巡察等方式,着力解决10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7月底,全区完成巡察行政村32个,谈话541人次,现场踏勘工程项目59个,发现问题328个,已整改82个,问责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
江山市开展“领导包案督办,保障群众利益”集中攻坚行动,集中梳理近年来侵害农村基层群众利益信访问题,由纪委班子成员进行包案、包片调查督促处理。2015年9月以来,立案处理农村党员干部101人次,其中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2人次。
常山县开展村级工程领域不法行为专项整治,共查处村干部违规参与工程建设案件32起,处理村主职干部8名。健全村级工程项目立项与招投标程序,严格执行村级项目招投标制度和项目验收、结算规定,坚决杜绝村主职干部强包、强揽违规插手村级工程。
强化项目监管,严查工程建设领域问题
龙游县对工业园区30个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严肃处理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对4名违法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工业园区原副主任肖景时、江北工业供水有限公司原厂长劳静宁、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主任廖志斌等3人因受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北辰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原主任蒋伟国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对2名违纪的项目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
开化县从严打击串标、围标、限标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2011年7月—2015年7月678个进中心交易项目,重点排查202个中标下浮率在5%以下项目,发现6个项目存在问题,对6家投标企业作出限制投标6—12个月的处理,对4家施工单位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对1家作出停业整顿处理。对恶意串标的2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并禁止其一年内在开化县行政区域内投标。
衢江区针对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发包问题,责令衢江经济开发区作出书面检查,对开发区3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进一步健全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从工程立项、设计、招标、验收、支付等各环节执行到位。对符合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的事项,事前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议定,按规定程序报批,严格规范操作。
规范选人用人,严肃整改干部选任问题
柯城区规范干部交流,对11名区管干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未调整的,7名进行交流任职,3名退出领导岗位转任非领导职务,1名违纪的,予以免职。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等规定,调整并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流程,以解决选任工作个别环节程序倒置问题。
常山县深入整治“三超两乱”问题。制定超职数消化整改方案,实行职位职数清单管理,按照“超编不配、缺配慎配”原则,卡住增量,消化存量。规范现行党组设立、成员配备、工作规则等,对机构改革尚未执行到位的单位,该撤销的按规定予以撤销,目前已按规定撤销商务局、粮食局、物价局等单位党委(党组)设置。
开化县完善《开化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提拔任用干部。对科级公务员调任选任、破格越级提拔、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等18种情形,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告批复同意。制定下发《关于实行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即时报告的通知》,对拟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人选实行“凡提必查”,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函询,要求如实补报、说明原因,对其中4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教育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