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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司法厅纪检组:学习促进担当 问责倒逼尽责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09 10:14:59

最近,省纪委驻司法厅纪检组通过个人自学、专题学习会、微信群交流讨论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意识,学习把握问责利器,努力打好监督、执纪、问责“组合拳”。

通过学习,大家普遍认为,《问责条例》坚持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创新和治本之策。作为党内重要法规,学习《问责条例》是每位党员的“必修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学习《问责条例》又是每名纪检干部的“专业课”。作为省纪委派驻司法厅纪检组的干部,要对照学习省委夏宝龙书记提出的“七讲七比”要求,以“四个过硬”的素质和担当,尽心尽力履行好自身职责,切实将《问责条例》学习好、贯彻好。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驻厅纪检组提出了贯彻落实《问责条例》的四项举措。一是督促条例学习,强化责任。督促被监督单位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三个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将条例学习作为省属监所单位纪委书记培训班的重要内容,指导各级纪检部门学习掌握问责利器。二是把握“四种形态”,严格监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就是渎职。纪检组将进一步扩大监督视角、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调研走访、个案跟踪等形式,加大业务指导力度,督促强化驻在单位各级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抓住典型个案,坚决问责。对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全面分析“三个责任”落实情况,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个案,督促有关单位党委该问责的坚决问责。通过对典型个案的问责,打好监督、执纪、问责“组合拳”,释放党规党纪的威力,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四是健全配套措施,形成常态。在加大“一案双查”力度的同时,重视总结问责工作经验,结合驻在单位实际适时研究制定与问责工作相配套的办法措施。通过制度性安排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让问责成为常态,让《问责条例》真正在观念上、行动上、制度上落地生根。(驻司法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