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舟山市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对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十二个严禁”,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十二个严禁”包括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严禁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使用管理纪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或电子礼券;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九严禁”等换届纪律要求。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利用换届和“双节”等特殊时间节点搞吃喝送礼等隐形“四风”问题。针对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要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立规矩、明红线,持续发力加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在纠正“四风”问题上一寸不让、一抓到底,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中秋、国庆期间违反“十二个严禁”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据悉,舟山市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一律先曝光再查处。举报电话:96178。举报邮箱:zsszfb@163.com (舟山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