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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将至,通报、提醒两手抓,两手都硬!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09-26 09:27:04

国庆将至,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通报、提醒两手都抓两手都硬,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一、抓通报

国庆节前,临海市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临海市东塍镇村账镇管办工作人员王国宽违规收受婚宴礼金问题。东塍镇村账镇管办工作人员王国宽违规收受婚宴礼金问题。2015年农历十月初,临海市东塍镇村账镇管办工作人员王国宽在其儿子婚宴中违规收受4名村干部礼金,共计人民币5260元。2016年7月6日,东塍镇纪委给予王国宽党内警告处分。

2、临海市大田中学教师吴加亮违反“酒局”规定问题。大田中学教师吴加亮违反“酒局”规定问题。2015年7月16日,临海市大田中学教师吴加亮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2016年5月6日,临海市教育局给予吴加亮记过处分。

3、临海市古城街道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朱红违反“牌局”规定问题。古城街道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朱红违反“牌局”规定问题。临海市古城街道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朱红多次参与赌博。2016年7月19日,古城街道纪工委给予朱红党内警告处分。

二、抓提醒

“在刚刚结束的中秋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单位没有发现收送月饼、节礼等节日歪风,国庆就在眼前,不能放松警惕、放宽要求,得对照5号提示函内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落实,把好的作风保持下去……”

中秋一过,绍兴诸暨市委办公室主任马海明,就对照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组长楼芳送来的“节日礼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5号工作提示函,向单位的党员干部布置起了廉洁过国庆的工作。


诸暨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将提示函送达归口派驻单位史志办
 

“纪检组的提醒很及时,五项内容,是我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近期需要落实的重点,特别是中秋、国庆双节等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我们既要严格要求自己,又要把单位管牢、把党员干部管好。”马海明接过提示函细看后说。

为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诸暨市推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提示制度,即由纪委(纪检组)根据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对照责任清单、分工以及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等,适时对同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动态提示。进入9月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都陆续收到了来自同级纪委(纪检组)的温馨工作提示,重点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过“两节”。

此外,在国庆期间各地纪委还将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将作出严肃处理。(绍兴市纪委、台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