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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挺纪在前 快查快办"中饱私囊"的社区书记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10-11 11:47:22

日前,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邹时煊因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便利,通过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套取财政资金接受纪律审查,并在7天内由该区纪委做出开除党籍处分后,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这是该区纪委今年来首例“先处分后移送”的涉刑纪律审查案件,也是温州市近几年来“先处分后移送”案件中耗时最短的一起纪律审查案件。

“蒲州街道天鹅湖社区书记邹时煊在经手的多个社区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猫腻。”这封来自普通群众的匿名举报信,引起了龙湾区纪委的高度重视。“虽然举报信中的线索比较模糊,但是我们一定要全力以赴,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接到举报件后,龙湾区纪委立即组织精干人员展开调查。

据了解,天鹅湖社区居委会作为最基层的组织,本身没有集体资产,但受政府委托,行使社区内各项行政性、社会性、服务性事务,财务支出以政府专项经费补助为主要来源。但社区居委会的一切工作直接涉及到居民的切身利益。

按理说,天鹅湖社区居委会是一个“清水衙门”,但邹时煊却千方百计钻政策的空子“中饱私囊”。经过详细慎密的前期核查和对邹时煊的纪律审查,调查人员发现,2014年9月,邹时煊将天鹅湖社区创卫迎检提升工程中的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直接发包给包工头胡某某,并要求其把1万余元的工程虚增为9.015万元。2015年1月21日,该社区在支付了9.015万元工程款后,邹时煊收到胡某某虚增工程款7.955万元,并将其占为己有,用于个人开支。邹时煊还交代了利用职权,通过虚增人数、虚构工程等方式套取国有资金30多万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据了解,该区纪委对此次邹时煊案件采取了“先处理后移送”的方式,即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先期作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再对其违法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经法律程序作出司法判决。


“‘先处理后移送’充分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该区纪委有关同志说道。“特别是基层执纪监督,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准确地对有确凿证据的涉刑案件在移送司法机关前进行纪律处分,让‘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成为一种常态,切实维护好党的形象和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温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