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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后 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留用公务用车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18 09:47:23

公车改革后,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等,并对保留的公务用车通过组建平台实行集中管理,公务人员不得在领公务交通补贴的同时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公车改革旨在推动各级党政机关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那么如何确保留用的公车真正公用?如何让公车使用接受公众的监督?这些问题都直接关系到公车改革的成效。为此,我省宁波、台州等地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紧盯”留用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

宁波宁海: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今年10月以来,宁海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实施,宁海县纪委监察局及时跟进,一方面督促县机关事务局、车辆服务中心等单位以规范司乘人员从业行为、单车核算制度、公车维修流程、车辆使用台账为抓手,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从源头上杜绝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加强对485辆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不定期抽查,及时查纠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公车使用管理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截止目前,县纪委已会同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局等单位开展了6次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和车改纪律比较到位。但个别单位也存在公车外出登记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等问题。

年底前,县纪委将组织力量,深入全县18个乡镇街道、24个县直单位进行为期2个月的公车使用管理专项检查。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排查公车行驶轨迹,以及到学校门口、餐饮场所停车场开展暗访等方式,重点对改革后各单位有无违规使用公车,是否按规定张贴标识、安装GPS定位管理系统,是否按规定发放交通补贴等问题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台州三门: “三清三明”严防新的不正之风

为规范车改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提高效率、节约开支、杜绝腐败,三门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立足实际,以“三清三明”为抓手,严防因车改出现新的不正之风。

一是清底数,明情况。实行“一车一档”,公务车辆档案包括留用公务用车编制数、车牌号码、车辆品牌、车辆类型及用途、定点维修点、定点加油点、日常停放地、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等9项内容,旨在为加强对留用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基础数据。

二是清制度,明办法。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建立健全车改后执法执勤等保留车辆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明确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具体办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经费使用,对保留公车的管理使用和费用支出情况,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清责任,明纪律。对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对以没有公务用车或公务用车补贴不足为由,消极怠工、延误工作或影响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理等重大工作的,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理,并对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