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打造教育公平 出台利益回避制度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24 11:12:43
为深入推进廉洁从政勤政,促进教育公平,防止利益冲突,打造山清水秀的教育生态。最近,台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台州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利益回避暂行规定》。
要素明确,内涵清晰。一是明确了适用主体,包括全市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学校领导,挂职、借用和聘用的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二是厘清了概念,分别对利益冲突和履职回避进行了清晰的鉴定。
贴近实际,重点突出。《规定》明确了12种利益冲突和履职回避情形,结合台州教育系统实际,对日常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作出了行为限制,包括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学校招生、分班、教师岗位聘任;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干预学校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干预下属单位公款存放集体决策和招投标、参与涉及本人及特定关系人教育教学奖项评审等行为。
严格执行,监督到位。把工作中的利益回避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明确了责任追究,对应回避的工作人员拒不执行回避规定或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经批评教育无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或者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应安排回避而未作安排,并妨碍履职公正、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追究单位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台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