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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直击"短板"不回避 主体责任评议严考一把手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察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24 11:14:44

“你单位在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中,量化综合得分为84.81分,在主体责任考核中被‘一票否决’……”3月20日、21日,平湖市纪委召开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评议会,16个单位的领导干部逐一进行汇报,其中,有的是单位“一把手”,有的是业务分管领导,还有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市纪委班子成员和市纪委委员集中“会审”,进行现场点评和质询。

在面对面的评议中,一个个点评直击问题,一块块“短板”绝不回避,让在场的领导干部感受到了压力。“风险点要进一步摸清,一些制度在落实和执行上还有待加强……”“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融合,开展业务的过程也是主体责任的落实过程。”在两天的评议中,市纪委对每一个接受评议的主体进行了个性化的点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结合主体的工作实际,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各主体在15日内向市纪委上交整改落实方案,在3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这种面对面评议的方式,既是市纪委落实上级对下级监督的有效举措,对存在的问题互相沟通交流,有利于我们做到有的放矢、直击短板,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个人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该市农合联(供销社)党委书记朱浩说,下一步他将根据市纪委提出的整改意见对标检查,同时召开党委会议,向班子成员传达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大家共同履行好主体责任的意识。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主体责任的报告对象从“一把手”扩展到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改变了前几年单纯专题听取主要领导汇报“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的状况。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分管负责人以及市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党支部书记纷纷就个人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廉洁自律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进行了汇报。“这既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更是工作的提醒督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仅是‘一把手’,更是作为分管领导的责任。在平时的工作中,既要‘种好自己的地’,也要‘管好自己的人’,业务工作和廉洁建设缺一不可。”该市科技局副局长朱良华说。

“通过这种面对面的形式,就是要切实压紧压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让各级党委(党组)明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每一级党组织、每一个班子成员的责任担当。要层层传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责任落实重口头表态、轻责任担当的问题。”平湖市纪委副书记俞雪琴说。(嘉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