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防止“农夫与蛇”这样的悲剧重演,就绝不能容忍“罪犯及骗子”滥用某些国家的“慷慨”。只有采取真正的、具有决定性的有效干预和合力围剿行动,才是人心所向的法之公理、世之正义。
5月18日,位列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百人红色通缉令”第三位的中国外逃贪官乔建军的前妻赵世兰涉嫌洗黑钱及移民欺诈案,在美国洛杉矶市中心联邦法院完成过堂。
根据起诉书,乔建军和赵世兰二人犯下的共谋罪有:为申请EB-5投资移民签证二人共同掩盖已经离婚的事实;乔建军谎称自己名下的两家公司能够带来效益;乔建军非法从中储粮调离资金转移到自己账户,再汇入国外账户;乔、赵用所得赃款在美国购置房产物业等。此外,起诉书中详尽列出了乔、赵二人逐步转移赃款的资金记录。
在中美尚未签署引渡条约的前提下,此案反映出中美在反腐败领域寻求共识、深化合作方面正进入新的阶段,具有标志性意义。这有望在相当长时期内成为中美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主要模式。
随着中国海外反腐的推进,很多国家已经意识到,将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一一绳之以法,正成为中国政府一项优先的国际外交策略,相关国家也表明“不应成为贪官及其赃款的藏身之所”。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时至今日仍然有不少上了“红色通缉令”的中国腐败分子过着“逍遥日子”。购买高级公寓、宾利轿车、游艇,投资购物中心项目……近日,《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媒体披露了少数中国外逃贪官在美国的奢侈生活。事实上,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有“红色通缉令”嫌犯一掷千金、极尽奢靡的身影。
不少国家的网友在表达对“在华被控贪污,一些逃亡者在海外寻找奢侈”愤怒之情的同时,也普遍发出质疑:他们是如何被准许入境的?如何获得合法居留权的?从漂白身份到洗黑钱“一帆风顺”,再到真实身份曝光后“若无其事”,当地法律何以总能为他国不法分子“创造出新的生活”?
中国有媒体分析称,贪官最爱选择的“出逃目的地”,都是与中国制度差异大、司法合作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确实,由于在政治制度、司法体系等方面存在不同,加上双方之间没有签署引渡条约,因此缉捕、起诉和遣返贪官还有一系列现实问题需要解决。但这并不意味着,相关国家的执法司法机构现阶段只能以“无所作为”的表现来应对“外国人将非法所得带进来,通过洗钱后过逍遥日子”,因为不少国家“确实拥有将这些贪官绳之以法的法律”。例如,美国媒体5月15日发表的一篇关注中国外逃嫌犯在美国违法行径的文章指出,“有线索称许多人对移民署撒了谎”。如果美国执法机构能够对重点嫌疑人予以更多关注,确认这些嫌疑人在美国非法滞留,或是在移民表格中存在欺骗行为,那么依照美国法律,他们将能够被驱逐出境。
腐败是全球公敌。追查、起诉和遣返涉嫌犯罪的他国外逃腐败分子,受益的绝不仅仅是某一国。事实上,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响应《北京反腐败宣言》,紧密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对相关国家的意义和作用,更加重要。
“大量黑钱进入导致物价越来越高,年轻人甚至买不起房。”在大温哥华工作的当地人曾向中国媒体这样抱怨。不少人则认为,这些贪官、逃犯“赖着不走”影响加拿大国际声誉,还大量占用本应属于加拿大人和本分移民的福利、资源,而且他们为了留下不断兴讼,导致大量税款和公共资源浪费。这不禁让人想起了《伊索寓言》中的一个故事《The Farmer and the Snake》:一个农夫在寒冷的冬天里看见一条蛇冻僵了,觉得它很可怜,就把它拾起来,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用身体温暖它。那条蛇感受到了暖意,渐渐恢复了生机。等到它彻底苏醒过来,便立即恢复了本性,用尖利的毒牙狠狠地咬了恩人一口,使他受到了致命的创伤。农夫临死的时候后悔莫及——“我可怜恶人,不辨好坏,结果害了自己,遭到这样的报应。”
有媒体称,最近被频频曝光的Michael Ching(“百人红色通缉令”中的程慕阳)的“庞大生意”与“奢侈生活”,让加拿大是外逃贪官“避风港”的印象再次被加深。对于这个恶名,不少加拿大人都表示不满和厌恶。毕竟,法治国家与“法外之地”是水火不相容的。
要防止“农夫与蛇”这样的悲剧重演,就绝不能容忍“罪犯及骗子”滥用某些国家的“慷慨”。只有采取真正的、具有决定性的有效干预和合力围剿行动,才是人心所向的法之公理、世之正义。(记者 陈治治)
[原标题:纵容外逃贪官,或演“农夫与蛇”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