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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聘任24名特约监察员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22 09:29:13

2月21日,省监委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24名各界代表被省监委聘任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希望特约监察员们能珍惜舞台、珍惜时光、珍惜机遇,答好新考卷、书写新历史,推动特约监察员事业越办越红火,推进纪检监察道路越走越宽广。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

据了解,特约监察员是经层层推荐产生的。他们当中有中共党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热心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方面有独特优势。

会议指出,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情,必须倾情倾力、同心同德。从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个好帮手;从正风反腐面临的形势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支生力军;从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看,需要特约监察员这样一盏“探照灯”。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贯彻始终为了人民、时刻依靠人民这一要求的有力举措,是凝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

会议要求,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是事关清廉浙江建设全方位推进的一篇大文章,必须知重负重、善为敢为。特约监察员身上承载着全省人民群众的期待与重托。要围绕监察权力行使,拿起“聚光灯”,当好“监督员”。要围绕正风反腐政策制定,拿起“谏言笔”,当好“智囊团”。要围绕民情民意收集反映,拿起“广角镜”,当好“连心桥”。要围绕舆论氛围引导营造,拿起“传声筒”,当好“领唱者”。

会议强调,维护特约监察员形象是事关这支特殊队伍公信力强弱的一种大责任,必须自警自励、无私无我。要讲忠诚、讲立场,做到眼中有政治。要重学习、重实践,做到手中有章法。要严自律、严约束,做到心中有戒惧。特约监察员队伍是一支身份特殊、工作特殊、性质特殊的队伍,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倍受社会关注,只有自身过硬,履职才有底气、才有硬气、才有公信力。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任振鹤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省纪委省监委专门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要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参与纪检监察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研究讨论,对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在聘请会上,刘净非、金雪军、潘文革等3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颜新文 陈信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