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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浩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杭州市江干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20-03-20 17:44:42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杭州市江干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滕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区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清廉江干建设的重要一年。区委以上率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清廉江干建设,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优化。全区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上级纪委部署要求,严抓严管,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担当尽责,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高质量发展态势,为“三个区”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以深化落实清廉“365”闭环机制为重点,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拟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主体责任问题清单及整改分工方案,细化区委区政府领导“一人一单”主体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加强对季度任务清单落实情况的督查,抓好履责过程监督。在区委、区纪委全覆盖听取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党组织履责汇报基础上,选取近三年来被巡察过的5个社区(村),由区纪委常委会延伸听取其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完成对区级各单位2018年度责任制考核工作,对58家单位执纪监督工作成效及党建特色项目予以赋分。汇总梳理责任制考核、主体责任专题汇报会点评问题和评议情况,向各单位下发建议书56份,向区领导报送抄告单52份,督促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各街道、区直各单位制定本级廉政风险清单58张,排查廉政风险1396条;制定下属单位(含内设机构)风险清单537张,排查廉政风险4643条。

(二)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为重点,监督力度持续加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主动跟进《今日聚焦》曝光的九堡家苑二区屋顶违建问题,问责处理6人;协助做好全市基层减负区县层面数据监测,以社区减负为切入口,以点带面、监督推动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实,推动取消社区需要承担的各类具体事项91项,减少48%;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统筹力量开展“下沉式+全覆盖”督查,针对重点区域开展“驻点监督”,创新推广疫情防控“一表通”,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636人次,检查相关单位、点位、场所572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42个,以精准高效的监督助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16起21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起12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天价烟”等专项治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6人。深入推进违规享受集体所有土地征迁安置政策专项治理,逐一甄别比对既享受征迁安置政策又享受“五类福利分房”的干部687名,督促退缴相关款项2985万元、退缴安置房面积2526平方米。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赴贵州三穗调研督导、实地察访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部署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建“1+6+18”监督网络,紧盯专项整治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19次,检查单位1295家次,对34个问题进行重点交办,督促立行立改问题232个,切实推动整改落实。牵头做好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会同12个区级职能部门对16个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跟踪督促并及时公布集中整治工作成果。

(三)以打造品牌亮点为重点,清廉江干建设全面推进。建立清廉江干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压实牵头单位主体责任,整合力量统筹推进清廉建设。深入挖掘优秀清廉文化,打造以皋亭孝廉文化园、中国家规文化绿道、皋城村清廉居为主的“一园一道一居”清廉文化品牌,皋亭孝廉文化园连续两年获评杭州最具品质市民体验点金城标奖。开展选树“廉洁好家庭”活动,挖掘宣传党员干部家庭廉洁好家风故事,3户“好家风家庭”获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点赞。在全省率先编撰并启用《廉文化读本》(小学卷),将其作为学校德育课的重要内容,推进清廉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试点推进“清廉医院网格化监管”,探索城市医共体带量降价药品集中采购方式,推动清廉建设向医疗卫生领域各层面辐射。深入推进清廉非公企业建设,打造巨星集团、浜河部落等示范点。实施村级“三小三规范”工程,紧盯集体“三资”管理重点领域,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发改经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出台“双十条”意见以及“两张清单”,积极培育丁兰街道皋城村、笕桥街道白石社区、九堡街道三卫社区等清廉村居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清廉社区(村)建设。强化廉政宣传,部署开展“十二个一”警示教育月活动,全区累计召开不同层面警示教育专题会151场,组织警示教育基地参观26批次、民主生活会44次,组织庭审旁听400余人次。扎实推进第五季“以案说廉”大宣讲,累计宣讲59场次,教育党员干部15033人次。

(四)以严把执纪审查关口为重点,正风反腐不断强化。深化落实“三色”督办、领导包案等制度机制,受理信访举报367件,同比下降3.9%。其中检控类信访举报166件,同比下降17%,赴京越级访“零通报”,稳控化解成效明显。保持执纪审查高压态势,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69.6%、14%、6.4%、10%。处置问题线索334件,立案90件、处分党员干部77人。区本级立案30件,同比增长87.5%;办理同级党委管理干部案件8件,比2018年增加6件。扎实推进留置案件办理工作,全年对12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累计移送司法机关12人,追回赃款738.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89万元。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打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传递通道,排查“保护伞”问题线索52条,留置并移送司法机关4人,组织处理3人,办理全市第一例纪委监委主动查处的涉黑“保护伞”案件。积极支持干部担当作为,对收到不实信访举报的8名干部予以及时澄清。做好省市纪委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反馈工作,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考核整改,推动案件质量稳步提升。在区本级和彭埠街道试点开展省纪委案件审理辅助信息系统运行工作,为全省推广提供实践样本。

(五)以全面深化政治巡察为重点,利剑作用有效发挥。2019年,共组织开展各类巡察5轮,涉及1个街道、10个区直部门、38个基层村社,对3个重点单位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收集问题及问题线索608个,移送重要问题线索13个。同时,根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对区人防系统开展“机动式”巡察;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8个街道、8个社区和11个区直部门开展“平安江干”建设专项巡察,有力助推中心工作。深化落实“抄告督办、约谈督办、考核督办”三项制度,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反馈巡察问题595个,督促问题整改496项,推动完善制度53项,督促收回国有(集体)资金5000余万元。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和疑难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向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发出抄告单37份,组织专项督导2次, 开展共性问题专项整治1轮,督促巡察整改落实落地。

(六)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机关建设为重点,队伍素养持续提升。严格落实上级规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保持派驻机构编制和人员数量不变基础上,重新划分派驻监督单位,精简整合1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为10个。进一步调整优化干部队伍,全年优化、交流、调整、提拔系统干部58人次。深化落实街道监察办片区协作、廉情直报制度,推动基层监察组织有效履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升级改版《“清廉江干”干部学习读本》,统筹推进全员业务培训,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次,推动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业务水平持续提升。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信访投诉管理有关规定,做好信访初核、谈话提醒、矛盾化解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等管理制度,对系统内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集中归档管理。分级签订系统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系统干部兼职情况“回头看”。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流程和办文、办会、办案制度,工作氛围不断优化。

    过去的一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特色做法,先后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内参》、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和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推广疫情防控“一表通”促进基层减负的做法,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的高度肯定;在全省率先全域开通全国首个“案件审理辅助信息系统”、警示教育月活动等工作得到省市纪委领导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和以主题教育整改落实为载体督促推动基层减负工作的做法被《人民日报》报道;在全省率先编撰并启用《廉文化读本》清廉教育系列丛书,被《浙江日报》《浙江新闻联播》等媒体报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纪委坚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主抓直管的结果,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责的结果,是全区各单位齐心协力、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清廉江干建设还不够平衡,部分领域清廉建设举措还不够扎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推进上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实不够坚决有力,重点难点工作领域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仍有发生;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水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职责的履行有待深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纪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坚定又稳妥,全面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确性和有效性,持续深化清廉江干建设,在奋力推进江干全域治理现代化走在最前列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要落实总体要求,推动全年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标本兼治、改革创新、贯通协同、求真务实的原则,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责任,持续做到“两个维护”

    切实加强政治监督。始终如一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作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的重中之重,开展常态化监督。加强对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亚运会筹备、“最多跑一次”改革、“八大工程”等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减税降费等各方面重要政策执行情况、重要任务推进情况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使命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督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加强各方联动,善始善终抓好主题教育有关专项整治任务的督促落实。

    全面推进“四责协同”。协助党委(党组)深化落实清廉“365”闭环机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督促各单位持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防控制度,落实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各牵头部门作用,着力推进清廉机关、清廉社区(村)、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等建设,努力打造清廉建设精品亮点,整体提升清廉江干建设水平。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二)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盯住节庆假日重要节点,盯紧问题易发领域,盯牢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防范、查处不吃公款吃“大款”、借公务考察之名违规旅游、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持续巩固“会所中的歪风”整治成果,从严查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继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严肃查纠“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深入整饬“六大顽疾”,巩固基层减负成果。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督促有关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新风正气,推动化风成俗。

    着力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深入推进非公企业清廉建设,推动完善政商交往行为规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执行防止利益冲突规定,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向企业违规借贷、在企业违规持股等违纪违法行为。在办好案件、查清问题的同时,切实保障涉案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与对口帮扶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监督,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对集体“三资”、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关心的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排查调查、坚决及时整治。深入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深化村级“三小三规范”工程,加强村级“三小”监督体系建设,推动“两张清单”落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居(村)务监督委员会等作用,着力遏制基层“微腐败”,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利益。

    (三)发挥专责监督作用,持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着力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是更加准确熟练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善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深化检控类信访件程序、实体双重审核机制,持续推进“三清”行动。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工作,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以监督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强化对权力配置情况的监督,推动构建规范透明、权责统一的权力运行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强化执纪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在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督促推动问题整改、风险防控到位。用好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开展监督,提升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能力。 

    完善监督制度机制。聚焦职责定位,严格依据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网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协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四)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持续强化标本兼治

    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民生资金、征地拆迁、“三资”管理、城建城管、教育医疗等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申诉复查、信息技术保障等工作。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前移防逃工作关口。

    推动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动各单位加大改革力度,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管理短板,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实做细“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督促发案单位做好立查立改、举一反三等工作。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注重发挥“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作用,利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开展好“以案说廉”大宣讲、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等活动,协助和推动各级党组织强化党性教育、思想教育、纪法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广泛开展系统行业的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充分挖掘全区清廉文化资源,拓展清廉文化基地建设覆盖面,提升完善“一园一道一居”,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弘扬清风正气主旋律。

    (五)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政治巡察

    深化政治巡察。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重点突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察整改要求的监督检查。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同时,由职能部门同步启动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坚持把巡察监督与净化政治生态、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等紧密结合,着力发现并推动纠正政治偏差。

创新方式方法。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巡察各项工作制度,着力提高规范化水平。

    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报告制度,督促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相补充的整改监督链条。完善巡察反馈、移交、情况通报和回访检查等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弄虚作假、敷衍整改的及时约谈、严肃问责。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坚持和完善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深化街道纪工委(监察办)、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集体会商制度,及时、全面报送线索处置、立案查处、处分处理等情况。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六个一体化”,健全完善区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机制,修订“双百分”考评办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执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规范监察业务运行流程,加强对监察措施使用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全完善互涉案件查办方面的协作机制。

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健全履职监督、动态考核等制度,完善廉情直报、片区协作机制,强化干部专职专用,让“家门口的监委”充分发挥作用。依托江干“城市大脑”,结合街道、社区智慧化建设,探索“线上线下”网格化监察监督新模式。拓宽社区(村)监察联络员职能作用发挥途径,推广“廉情观察员”做法,以社区(村)监察联络员为纽带,整合社区(村)纪委委员、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廉情观察员等力量,构建“2+X”监察监督体系。

    (七)切实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持续增强队伍专业素质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紧紧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市区委全会以及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执行制度规定。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推进规范化建设。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斗争精神,注重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实践锻炼,进一步培育直面问题、敢于碰硬的坚强品格。

    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落实全员培训工作要求,拓展“周一早课堂”“清风大讲堂”等学习载体,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优秀业务课”师资库,统筹运用挂职锻炼、跟案学习、实践轮训等方式,持续加强专业培训、岗位练兵,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力度,大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加强对法律、财政、审计、工程建设等各类专业人才的引进,全面优化队伍结构。

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始终遵循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狠抓系统自身作风纪律建设,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防止“灯下黑”。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执纪、助添合力”的工作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进江干全域治理现代化走在最前列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