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媒体关于官员忏悔录的报道很多,其中不乏这样的表述:“要是在刚开始犯错误的时候,有谁能够及时提醒一下,我也不会走到今天”;“哪怕是早一点给我纪律处分,我也会内心充满感激”。一句句含泪带血的悔恨,虽然有为自己开脱的味道,但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把纪律挺在前面具有实实在在的意义。
积羽沉舟,集腋成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腐败分子蜕化变质也不例外。因而,阻断腐败链条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在问题发生的初始阶段,当不良行为刚刚露头之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纪律的刚性约束,迫使其改变发展轨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错铸成大错。人是受环境影响的,腐败分子并不都是天生的贪腐之徒,从忏悔录的情况看,很多人都有过辉煌的过去,有过“激情燃烧的岁月”,但就是在无处不在的腐蚀面前,没有把握住自己,由“破纪者”逐步蜕变成“破法者”。所以说,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人对自己身上的问题,往往最不敏感,也最不愿主动去改正,特别是在春风得意、前呼后拥的时候。当此之时,来自组织、出自身边人的诫勉、提醒,无异于一针清醒剂,让人醍醐灌顶、迷途知返。正如心理学上的“顿悟”,当人们对问题百思不得其解,突然有人给出指示或者暗示,一下子产生“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醒悟和理解。曾经有位高级领导干部这样讲过,自己一生中接受的谈话无法计算,但只有在自己出现错误苗头时组织的警醒最刻骨铭心,有一种猛击一掌、大喝一声、“出汗排毒”的感觉。这种猛击一掌、大喝一声,实际上就是把纪律挺在前面。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情)却有晴(情)”。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严明纪律、严肃处理,用著名作家二月河的话来说,“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我们的目的,决不是要处理谁,“跟什么人过不去”。从现实情况看,我们党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查处腐败分子,对党组织的伤害远远大于对个人、对家庭的伤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跌入腐败的深渊,体现的是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一个时期内,有些党员干部根本不把纪律当回事,甚至以“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为能事,为所欲为,放任自流,最终付出惨痛的教训。代价不能白付。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查处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党员干部,更多的是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防患于未然。惟有如此,才能扭转不出事就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让纪律真正成为促人不敢、敬畏收手的带电“高压线”。(晓 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