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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再念"紧箍咒"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96人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5-06 09:41:10

  近日,湖南省纪委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治理力度,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

  2014年以来全省296人因违规操办被查处

  2013年9月底,省纪委下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份被舆论誉为最严“限宴令”的文件,使全省各级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了统一的执行标准和纪律要求,治理和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执行,把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明察暗访、强化监督问责、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多措并举,推动《规定》执行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的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33起,处理2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

  2014年11月,省纪委就查处利用大办婚丧喜庆敛财的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发现全省还存在一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执行《规定》、隐性变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损害党风政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其中岳阳楼区交通建设局副局长许峰违规操办升学宴,安乡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副局长万超华违规操办婚宴等典型问题被通报。为深入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湖南省纪委下发《通知》再念“紧箍咒”。

  礼金礼品未能拒绝应及时上交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要求,不准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不准为同一事项在同城或异地分次或多次操办;不准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非亲属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对于未能拒绝或退回的礼金及贵重礼品要及时上交本级或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或廉政账户。

  各级各部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要严格落实《规定》,婚丧事宜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其中操办婚礼要执行好事前和事后的“双报告”制度。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应同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须同时向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

  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规定》在全社会的知晓度,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更加全面掌握《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规定》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揭露违规违纪行为,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舆论氛围。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确保《规定》落到实处。严格审核把关,发现拟办婚丧事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适时组织对《规定》知晓情况、婚丧事宜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一些重要时间节点,要切实加强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

  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构成违纪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讨、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湖南省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相关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0731-82688999,举报网址:www.12388.gov.cn。(湖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