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四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实,关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决不允许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强化“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各级党委必须明确从严治党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强化责任追究,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能否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落实主体责任,要从增强党的观念入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党风廉政教育,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组织意识,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职责。
主体责任不能虚化空转,必须细化、具体化。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要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各级党委不能当“甩手掌柜”,必须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牢记党内职务就是政治责任,亲自挂帅出征,做好表率。创新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不搞一抓到底、全面铺开,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推动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的局面。今年要在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把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
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严肃问责,坚决查处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追究相关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责任……过去一年,中央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过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工作,光靠中央抓不行,仅靠纪委抓也不行,各级党委必须坚守责任担当。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把责任真正扛起来、落实下去,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