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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去年给予23名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1-23 08:59:14

  抚州市农业局原纪委书记许金华在担任临川区青泥镇和上顿渡镇党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36万元、贪污公款37.5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4年12月26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点名道姓通报该省查处的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这是江西省纪委强化监督管理、打造执纪铁军的一个缩影。

  去年5月,省纪委监察厅在之前对机关内设机构进行了第一轮调整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改革调整,调整后,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室数量由33个增加至56个,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占67.1%、人员编制占58%;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0761个,精简率达84.7%;清理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其他业务分工1274项、兼职40项。省纪委还加强了派驻机构管理,督促省直派驻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完善县(市、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全省县(市、区)纪工委人员力量普遍得到充实。

  为适应“三转”后的新形势,江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2014年,通过各类途径培训纪检监察干部3594人次,占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近29%。在抓好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把实践锻炼作为教育培训干部的重要途径。以骨干搭配新人的方式,分批从市、县(市、区)纪委案件检查室选调100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大案要案的查处。采取上挂下派“双向”跟班学习的形式,帮助年轻干部增加工作经验。2014年,有19名县级纪委干部被选拔到省纪委机关挂职锻炼一年。

  在“三转”过程中,省纪委和11个设区市纪委全部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对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全面实行下级纪委选调、录用人员向上级纪委事前报备制度,严把干部入口关,对少数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作了适当工作调整,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制定了《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明确了监督检查、信访受理、案件查处的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委厅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2014年,共给予23名纪检监察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江西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