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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纸棺鲜花销售 广州增城市殡仪馆原馆长、原副馆长竟和一家纸棺材供应商合伙办厂,生产纸棺直供增城殡仪馆,7年间两名馆长各自从中受贿25万元。河南开封市殡仪馆鲜花服务部老板甘某从2009年至2012年,向开封殡仪馆业务组员工累计行贿20多万元。
●虚开发票躲避监管 山东沂南县殡仪馆原馆长张峰,被查明2004年至2012年在购买尸体袋中贪污3.7万多元。殡仪馆购进的尸体袋价格为每条15元,每条收取2元的回扣。实际上每条尸体袋殡仪馆售价为40多元。他和供应商串通,“降低”采购数量,提高采购单价,躲避监管处罚。
●制造假尸体假证明 山东沂南县殡仪馆4名火化工与2名运尸工,使用秸秆、棉被、塑料制造假尸体进行火化,帮助60多个逝者家属骗取火化证,受贿20多万元。河南原阳县殡仪馆两名工作人员制造假公章和假证明,出具假火化证,从中受贿5万多元。
清明临近,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各地殡葬行业职务犯罪高发,且往往是窝案、串案。例如,在武汉市民政系统贪腐窝案中,武汉城区的三个殡仪馆中有两个涉案。武昌、汉口两个殡仪馆的多名负责人,均因殡葬用品采购等方面的贪腐落马。
按照发改委和民政部规定,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但有些殡仪馆主要依靠售卖骨灰盒、灵堂出租等衍生服务或产品来获取利润,一些殡仪馆甚至设置不许丧户家属自带骨灰盒等“霸王条款”。
据业内人士介绍,一个成本价在200元到300元的普通骨灰盒,普通市场售价500元左右,但经多方疏通进入殡仪馆后,售价能攀升至上千元,毛利率起码超过50%。而售价数千上万元的骨灰盒,利润率超过100%则很常见。
武汉市青山区殡仪馆原馆长李莉因多次收受骨灰盒等供应商贿赂,去年10月一审被判5年6个月。办案法官介绍,已查明有4家殡葬用品供应商向李莉行贿总计13.5万元。李莉供述称,在采购骨灰盒等方面收回扣是整个行业的风气,“不收会成为异类”。
江苏丰县殡仪馆原馆长高领任殡仪馆馆长10多年里,先后收受供应商财物22万元。
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原处长戴建国日前在武汉市中院受审,戴建国是武汉市纪检系统去年查处的民政系统25人受贿窝案中的一个。据检察机关介绍,这起窝案包括武汉市民政局前任局长刘志海、原副局长刘友华,武昌殡仪馆、汉口殡仪馆主要负责人,多数存在利用殡葬用品采购、设备建设收受贿赂等行为。
专家认为,殡葬领域贪腐高发,根源在于政企不分、管办不分。一些地区殡仪馆属于民政部门下属的二级事业单位,甚至作为管理执法部门的民政局殡葬管理处与殡仪馆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致使现金充裕的殡仪馆极易成为民政部门的小金库、少数领导的提款机。
安徽泾县民政局原局长吴福宝曾为购买基金、股票、首饰,直接向下属的殡仪馆索要51万元;武汉新洲区民政局原局长张火金,直接从殡仪馆挪用60万元用于归还个人赌债。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认为,治理殡仪馆贪腐乱象,应从加快殡仪服务市场化改革入手,压缩殡葬行业的“任性”空间。(李劲峰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