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尤其《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以来,各地多措并举,通过“一把手”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责述廉、将“两个责任”纳入省委目标考核等方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本网现推出专题,介绍一些地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举措,敬请关注。
安徽:省委书记对省辖市市委书记市长警示谈话
安徽省委在合肥召开省辖市市委书记、市长警示谈话会。省委书记张宝顺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着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宾宜通报了有关情况。
江西:省委书记就"两个责任"落实约谈部分市委负责人
“今天把你们请来,主要是想了解市委、市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约谈的目的不是评功摆好,给你们来一通表扬,而是查摆问题、寻找差距,研究对策、改进工作。”这是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在约谈南昌、赣州市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时讲的一番话。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江西省委决定,由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一对一”约谈11个设区市的市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25个省直单位的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从8月下旬开始,持续到9月上旬。强卫率先约谈,由此拉开江西省落实“两个责任”的约谈序幕。
湖南:全力整治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数月前被查处的衡阳破坏选举案,震惊全国。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湖南省委依纪依法对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对于此案中暴露出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湖南省委高度重视、全力整治。去年以来,湖南省委领导班子从自身做起,履行“一岗双责”,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把选人用人关,不断加大惩处腐败力度,确保各级党委全面正确履职。
四川: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省委目标考核
四川省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分别带领5个宣讲团,深入21个市(州),面对面地向市(州)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州)直部门党组(委)和纪检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共计 7175人宣讲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两个责任”精神解读、落实要求等直接传达到市、县两级责任主体。
按省委要求,在宣讲过程中,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和21个市(州)的书记、市长、纪委书记一对一与被约谈者谈话,直接了解被约谈者所在地区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被约谈者直奔主题,畅谈落实的具体举措。约谈结束后,各市(州)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当场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和追责依据。省委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省委目标考核,明确由省纪委牵头,省委督查室等单位参加,成立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甘肃:把述纪述廉述作风作为选拔任用依据
开展“三述”工作,是甘肃省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大探索,是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平台和具体抓手,也是逐级传导责任压力的有效途径。2013年12月,甘肃省委印发《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建立了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三述”制度,规定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届任期内至少“三述”1次。这次省委全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对“三述”制度再次作了延伸和拓展,规定当年没有向省委、省纪委“三述”的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向省委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组进行“三述”并接受民主测评,班子其他成员在机关年度工作总结会上进行“三述”并接受民主测评,做到领导干部“三述”全覆盖。
青海:州厅级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纪述廉
为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知责明责尽责,青海省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州厅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会述责述纪述廉暂行办法》,多形式考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情况。
“三述”工作在青海省委统一领导下,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每年根据工作情况,青海省纪委有针对性地选择资金密集、资源配置权集中、与民生事业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及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市州及省直单位主要责任人,报经省委同意后,向省纪委全会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各项纪律以及坚持廉洁自律情况。各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在一届省纪委任期内至少要“三述” 一次。
宁夏:试点"一把手"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出台《关于在部分市县开展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质询试点工作的意见》,从“谁来述、述什么、怎么述、述的效果”四个方面对主要领导干部向上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试点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新疆:迟报、不如实报告主体责任情况将被处理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新疆自治区党委研究制定了九条保障措施,并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新疆区党委还要求,全区各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以及法院、检察院党组,要切实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党的组织、宣传、统战和政法等部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各级纪委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要紧紧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注重工作方法,创新工作举措。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工作的具体指导,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机制,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