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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领导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12-10 09:04:56

  按照山东省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工作的安排,近日,省委组织对全省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组成14个检查组对部分市和省直部门进行重点检查,同时与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以及督查省委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并进行。

  省委书记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委常委孙伟、王敏、李法泉、李群、高晓兵、孙守刚、雷建国、颜世元,党员副省长夏耕、张超超、季缃绮、赵润田分别到济宁、泰安、滨州、济南、潍坊、青岛、省林业厅、聊城、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烟台、德州、省地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查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资料,听取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汇报,并召开不同层次座谈会,详细了解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听取对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这次检查是党中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后山东省首次组织的一次检查,重点检查党委履行组织领导之责、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表率示范之责和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及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

  检查过程中,省领导对各有关市及省直部门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给予肯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必由之路,是我们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要进一步深化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对每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党性觉悟、政治意识和担当精神的现实考验。必须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来强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及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为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提供可靠保障。

  省领导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紧紧抓住履行“两个责任”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这个关键。在履行主体责任上,党委、党组都要对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起应有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全方位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都要全面落实各自责任,切实发挥好各方面的作用,真正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鲜明导向和强大合力。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提出来的、我们理出来的、上级点出来的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四风”的反弹和回潮。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组织“回头看”和不定时巡回督导,对形式主义、吃拿卡要等问题的监督查处不能有丝毫放松。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与贯彻从严从实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要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行为,从严管理干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大力查处各类腐败案件。要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用全面深化改革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环境。要用良好的党风政风影响带动社会风气,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性、积极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山东省纪委)